索引号: | 003191949/202104-00007 | 信息分类: | 工作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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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报告,其它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日期: | 2021-04-21 | 发布时间: | 2021-04-21 15:20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埇桥区经信局关于政务公开进一步做好涉及个人隐私政府信息排查整改报告 | ||
审核人: | 初审:马晓晴     复审:潘广芝    终审: 吴奎力 |
政府公开办公室: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涉及个人隐私政府信息排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积极部署排查工作,对照《通知》的整改要求,进行了认真的全面排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分别采取了相应的措施。现将有关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的情况:
经过检查,我单位发布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中不含有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脱贫攻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方面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机制健全,行政权力运行结果和依申请公开办理结果信息均经过处理发布,不含有涉及隐私的内容。但对于网站今后的维护,仍按《通知》进行完善并制定了一系列措施。
二、具体措施是: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谁负责撰写、收集整理政务信息,谁负责网站管理和信息组织工作,并切实做好保密信息,确保在信息发布的第一时间做好个人隐私信息的妥当处理。
2.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争取技术上的直接指导和业务上的领导,做好网站的管理工作,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把关机制,明确公开责任主体,强化责任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埇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