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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1949/202008-00036  信息分类: 应急管理
 内容分类: 其他,公安、安全生产、司法,民政、扶贫、救灾、优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20-08-16  发布时间: 2020-08-16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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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应急救援预案】宿州市埇桥区经信局工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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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救援预案】宿州市埇桥区经信局工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发表时间:2020-08-16 15:34 责任编辑: 经济和信息化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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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救援预案】宿州市埇桥区经信局工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一章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加强对工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有效控制,进一步提高工业企业的生产安全和处置工业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工业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的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我区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订本应急预案。

1.2  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效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维护工业企业的安全和稳定。

1.3  工作原则

工业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立即做出应急救援响应。应急救援本着统一协调、积极应对、迅速控制、妥善处置、分工协作、形成合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的工作原则。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迅速掌握和及时报送事故的情况信息,会同有关部门统一协调,及时调度事故的应急抢险、抗灾救援、应急保障、社会动员、人员救护、后期处置等应急救援工作。

1.4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徽省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及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结合我工业企业实际,制定本《预案》。

1.5  事故分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2.1  应急救援指挥部

成立埇桥区经信工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工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指挥部指挥长由区经信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安办、行业办、运行股、党群办、办公室等科室负责人组成。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经信局安全办,负责日常工作。

2.2  指挥部职责

督促指导工业企业制订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2.3  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承接工业企业安全事故报告;请示指挥长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成员赶赴事故现场;协调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上一级安全管理机构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上级机关领导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制订工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出事故现场处置方案,负责建立应急救援小组,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4  工作原则

2.4.1  责任制原则

《宿州市埇桥区经信工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修订、管理和实施,实行责任制。各单位按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4.2  依序替补原则

应急救援指挥部主要负责人因故缺位时,由副职按序替补到位,防止出现指挥中断、秩序混乱的现象。同时可视工作需要,从相关科室抽调一定数量的工作人员。

2.4.3  保护现场原则

事故发生后,从事故单位到参与抢险救援的有关部门及现场的群众,都负有严格保护事故现场的责任与义务。因抢险伤员,疏通交通,防止扩大事态等必须移动现场有关物品时,应妥善做好取证、记录、标志等工作。

2.4.4  紧急避险原则

危险事故点周围的人员要迅速撤离到安全地点。疏导和戒严人员在到达事故现场后,负责疏导和戒严危险事故点周围人员。

第三章  信息报告和应急救援程序

3.1  工业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投入自救,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区经信工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单位、事故类别、设备名称、事故概况,并做好续报工作。

3.2区经信工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接报告后,应迅速核实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展开抢险救援行动,同时立即报告区政府、区应急管理局及市经信

第四章  现场救援小组的建立及职责

4.1区经信工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以下救援小组:人员搜救小组、安全警戒及人员疏散小组、伤员抢救小组、咨询小组。

4.2  人员搜救小组

负责在紧急状况下的现场抢救工作,及时控制危险源,组织专用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预防安全事故或衍生事故再次发生,快速清理事故现场,抢通救援通道,搜救被困人员。由企业安全保卫人员组成。

4.3  安全警戒及人员疏散小组

负责事故现场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及车辆进入,对现场人员进行安全防护指导,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物资转移,治安巡逻,由企业安全保卫人员配合公安部门负责。

4.4  伤员抢救小组

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到市立医院进一步治疗。

4.5  咨询小组

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由区经信全办人员和企业安全员组成,由经信负责。

第五章  应急设施与通信保障

5.1  应急设施

区经信协调车辆、人员、物资,为应急救援人员提供必要的物资保障和办公设施。

5.2  通信保障

指挥部成员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在事故处理期间要保证全天通讯畅通。

第六章  附则

6.1  本应急预案每年进行演练。

6.2  本应急救援预案由区经信制订并负责解释。

6.3  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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