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949/202305-00014 | 信息分类: | 招标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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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其它,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日期: | 2023-05-30 | 发布时间: | 2023-05-30 10:35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询价通知书 | ||
审核人: | 初审:黄宇齐     复审:潘广芝    终审: 朱兵 |
单位:宿州市埇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日期:2023年5月31日
采购项目 |
宿州市埇桥区2023年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服务 |
采购需求 |
按照宿州市埇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要求,全程参与并完成2023年埇桥区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工作,区经信局负责协调相关部门提供数据,中标单位负责数据的汇总、加工处理、输出相关文档,直至完成评价。 具体包括: 1.提供整体解决方案。根据埇桥区人民政府出台的实施意见,草拟相关文件,拟定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明晰工作流程、明确时间节点,建立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工作机制。 2.全程参与亩均效益评价。与安徽省、宿州市亩均办做好沟通衔接,按省、市工作要求,协助埇桥区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时按质推进,完成亩均效益评价工作。完成参评企业确定、数据采集、核实确认、数据测算、结果公示等,确保企业名单、指标数据整理汇总及时、有效、完备。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开展业务培训,对各相关单位业务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对于成员单位在亩均效益评价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指导,提供解决方案,直至完成评价任务。 与各有关部门沟通衔接,联系有关部门做好数据复核工作。主动发现异常数据、查找遗漏填报数据等,确保数据无误。协助完成最终数据的核实、纠偏和汇总,根据所取数据和评价办法等相关文件及标准,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评价企业评分定级。 协助完成相关工作文件的草拟、实施业务相关技术培训;协助完成数据汇总、工作信息上报和结果公示等;协助完成相关成果总结及编制相关工作汇报材料;协助处理评价有疑义的申诉或投诉,按要求进行对接修正或调整。 3.完成亩均效益评价综合分析。汇总形成埇桥区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一览表,开展分区域、分行业、重点企业的工业企业亩均效益情况分析并形成报告。根据评价数据和结果进行深入分析,结合企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综合绩效现状、特色产业绩效分析等主要内容,找准工业发展优势和存在问题,为掌握情况研判走势提供决策参考。 4.提出评价办法优化建议,协助区经信局修订完善亩均效益评价实施意见。提出差别化措施建议,协助出台差异化政策。 5.其它亩均效益评价相关工作。 服务机构被选聘后,应积极响应所委托的事项。接到我局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根据实际情况24小时内派人前往我局现场接洽。 |
价格构成 |
1.限价不超过29万,报价高于29万作无效报价处理; 2.投标报价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每个包投标报价最低的为中标候选人;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60%;完成2022年度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出具评价报告,并经甲方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40%。 |
评定成交供应商的标准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 3.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被选聘为最终服务机构:(1)服务机构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服务机构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3)服务机构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4)服务机构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5)服务机构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熟悉安徽省和宿州市亩均效益评价政策文件,参与或承担省内市县亩均效益评价,在省内有成熟的不少于1个县区级亩均效益实施评价服务案例。 |
需提交的材料 |
1.投标文件,明确的投标响应函(加盖公章); 2.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4.评定成交供应商第3条要求的不良信用记录情形官方查询结果截图; 5.符合评定成交供应商标准的其他证明材料。 |
报价截止时间、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
截止时间:2023年 6月5日 17 时 30 分 报名地点:宿州市埇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李靖文 联系方式:0557-30235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