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949/202308-00004 | 信息分类: | 其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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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其它,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日期: | 2023-06-21 | 发布时间: | 2023-06-21 10:10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文字解读】规上企业生产设备投资奖补申请条件 | ||
审核人: | 初审:黄宇齐     复审:潘广芝    终审: 朱兵 |
政策: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改项目投资300万元以上的,按照生产设备投资额不超过10%的比例给予奖补,单个项目最高100万元。请问具体条件有哪些?
答:项目为制造业(不含采矿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支持促进技术装备更新、推进节能环保、推动智能化改造、改善品种质量、推进业态融合、产品市场前景好、安全生产工艺先进的项目。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技术项目,不予支持;项目已经备案、前期手续完备、依法依规纳入投资统计;企业依法开展研发投入统计,新产品销售收入占比较高(依据年度统计数据)。
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改项目投资300万元以上的,按照生产设备投资额不超过10%的比例给予奖补,单个项目最高100万元。对已获得国家和省项目资金奖补的,不重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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