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949/202308-00005 | 信息分类: | 其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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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其它,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日期: | 2023-07-25 | 发布时间: | 2023-07-25 10:14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文字解读】支持数字化转型典型示范项目申请条件 | ||
审核人: | 初审:黄宇齐     复审:潘广芝    终审: 朱兵 |
政策:数字化转型标杆。支持企业聚焦全要素、全流程、全生态数字化转型,开展平台化设计、智能化制造、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数字化管理等业务创新,提升成本、质量、效益、绿色、安全等方面成效。在支持实施数字化转型标杆项目基础上,支持和引导工业企业围绕提升基础零部件和元器件、基础材料、工业基础软件、基础制造工艺及装备自主配套能力实施技术改造,进一步提升工业制成品的质量可靠性、稳定性和一致性;支持企业围绕产业链发展堵点、难点、痛点,通过实施技术改造,进一步补齐短板,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支持和引导工业企业围绕增加绿色供给,实施绿色制造项目,促进技术工艺产业化提升,增加工业节能低碳、环保减排、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工业水资源节约领域的产品装备和工业基础软件供给,进一步助力全省节能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
答:数字化转型项目应在研发设计、生产、采购、销售、财务、人力、办公等关键环节应用数字化设备和信息管理系统;产业基础能力提升项目方向符合2022年《工业强基任务表》;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提升项目方向符合2022年《重点短板领域技术改造指导目录》;数字化绿色化协同符合《制造业数字化绿色化协同改造指导目录》规定的方向。企业基础数智能力良好,有面向企业集团或工厂内部应用的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在建,前期工作完备,资金落实到位,项目已购置设备和软件额不低于2000万元。原则上项目自申报年度开始2年内预计可完工。按项目设备、工业软件购置额,给予10%的奖补,单个项目最高奖补500万元,当年预拨50%,剩余50%待评估后根据情况再行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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