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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教体局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制度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发表时间:2021-03-11 09:10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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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教体局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制度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总体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主体:

局本级机关及下属学校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

⒈反映本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⒉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⒋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要求:

⒈明确机构,指定人员,落实责任,把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⒉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各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⒊在公开政府信息时,要切实做好保密审查工作,所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4.对发布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当与有关行政机关进行沟通、确认,保证行政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行政机关发布政府信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的,未经批准不得发布。

五、本制度由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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