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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1893/202012-00015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内容分类: 通知,科技、教育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
 成文日期: 2020-12-22  发布时间: 2020-12-23 14:54
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关于印发《埇桥区对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人: 初审:肖鹏     复审:程子璐    终审: 武小舟

关于印发《埇桥区对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发表时间:2020-12-23 14:54 责任编辑: 教育体育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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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埇桥区对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校外培训机构: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的通知》(教基厅函〔2020〕28号)精神,区教体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埇桥区对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机构严格按照要求,自查自纠,全面使用范本合同。

 

 

 

 

埇桥区教育体育局    

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22日    

 

 

 

埇桥区关于对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的方案

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合同行为,化解校外培训合同纠纷,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教育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的通知》(教基厅函〔2020〕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重点

此次集中整治主要针对各类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机构利用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对于培训机构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法定权利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二、成立领导小组

为加强本次集中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集中整治工作工作领导小组:

  长:武小舟            

  员:余志刚、肖鹏、李群英、贠轩、付兵、刘婉君

下设办公室    

负责人:肖鹏

三、工作安排

2020年12月为前期准备阶段,埇桥区教育体育局、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走访摸排,接受投诉,收集、评审不公平格式条款。

2021年1月—8月为实施阶段,埇桥区教体局联合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针对校外培训行业中存在的合同违法行为集中进行整治。

2021年9月—11月为总结阶段,埇桥区教育体育局、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梳理校外培训行业中存在的合同违法行为,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

四、工作要求

1.各校外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集中整治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校外培训机构不公平格式条款问题的重要举措,关系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2.要以《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详见附件)为蓝本,制定符合各机构培训实际情况的培训服务合同,主动与消费者签订培训服务合同。

3.各机构要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未与消费者签订培训服务合的机构要及时补签。

 

附件: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埇桥区教育体育局    

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22日   

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doc





埇桥区关于对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的方案.doc

埇桥区关于对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的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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