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893/202105-00031 | 信息分类: | 人事任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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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科技、教育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1-05-14 | 发布时间: | 2021-05-14 08:58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埇桥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免去王斌等12名同志的公告 | ||
审核人: | 初审:葛子怡     复审:吴昊    终审: 武小舟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十款规定,经埇桥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决定免去:
王 斌的区审计局局长职务;
刘运远的区统计局局长职务;
胡建秋的区政府信访局局长职务;
沈含光的区教育体育局局长职务;
蒋 勇的区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马世明的区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蔡 君的区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王 伟的区司法局局长职务;
赵传营的区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任鸿志的区扶贫开发局局长职务;
武芳芳的区商务局局长职务;
陆雪峰的区住建局局长职务。
特此公告
埇桥区人大常委会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