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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1893/202205-00018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内容分类: 其他,科技、教育,个人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
 成文日期: 2022-05-30  发布时间: 2022-05-30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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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分管负责人解读】《埇桥区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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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负责人解读】《埇桥区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发表时间:2022-05-30 11:08 责任编辑: 教育体育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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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负责人解读】《埇桥区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埇桥区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学前教育规模快速扩大,普及普惠水平稳步提升,学前教育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是教育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2018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提出了总体目标和具体政策,并明确要求“以县为单位对普及学前教育情况进行评估,省级为主推动实施,国家审核认定”。

开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是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规范发展的现实需要。为贯彻落实《若干意见》,教育部制定了《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20〕1号,以下简称《评估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下发《关于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事项的通知》(皖教督函〔2020〕6号)、《安徽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皖教秘督〔2020〕16号)、《关于加快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及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的通知》(教督〔2021〕6号)等相关文件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我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的督导评估的对象、内容、评估程序、结果运用和工作要求等,并制定了我省评估指标体系。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幼有所育是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各项民生事业之首,办好学前教育是重大民生工程,关系儿童健康成长,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党和国家事业未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教基〔2021〕8号)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我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推进我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确保按照宿州市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既定规划,于2025年顺利通过省级督导评估。根据国家、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推进我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确保2025年顺利通过督导评估,根据教育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20〕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相关文件通知,结合本区实际起草了《埇桥区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4月15日,采取部门和乡镇征集的方式,向14家单位征求意见建议,并针对意见建议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该文件于2022年5月26日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按照《安徽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对标对表,扎实开展创建工作。到2025年,我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7%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为85%以上,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55%以上。保障教师待遇,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确保教师工资足额发放、同工同酬;参照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民办园相应教师工资收入。按标准配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确保区域内85%以上的班额符合规定。优化师资队伍,提升保教质量,确保区域内学前教育专任教师持证率达到100%,落实科学保教要求,彻底消除幼儿园保教“小学化”现象。全面提升社会各界对我区学前教育的认可度,确保2025年达85%以上。

五、主要任务

按照《安徽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的要求,准确把握普及普惠及评估认定工作的重点、难点和关键点,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均衡发展、体制顺畅、充满活力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使我区普及普惠发展各项指标达到督导评估标准。《实施方案》共有七方面的工作任务:一是科学规划,合理调整区域幼儿园布局。二是加快新建幼儿园和补足配齐小区配套园,大力提高普惠性资源比例。三是加强财政投入,完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公办园生均拨款标准和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500元/生﹒年、普惠性民办园生均补助不低于300元/生﹒年的标准,并逐步提高标准。四是强化管理,不断规范办园行为,全面取缔无证无照办园。五是科学保教,全面提升保教质量,推进幼小衔接。六是配足配齐幼儿教师,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七是提高社会认可度,到2025年达85%以上。为完成各项任务,埇桥区加强组织领导,各职能部门协同配合,突出重点,压实工作职责,采取有关措施,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全面建立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的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和教育质量,确保2025年顺利通过省级普及普惠县(区)评估认定,并建立起普及普惠发展的长效机制。

六、创新举措

(一)突出加强党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埇桥区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实施方案》突出加强党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明确发展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理顺学前教育管理体制。

(二)立足我区学前教育发展的客观实际。一方面坚持有据可依,在全面落实《评估办法》和现有政策文件基础上,根据我区学前教育发展实际,回应群众关切,另一方面坚持“兜底线”“补短板”,健全政策措施、完善体制机制,促进我区学前教育走上持续健康发展的轨道。

七、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区政府成立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领导小组,明确各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的主要职责,把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创建任务列入有关部门、乡镇、街道的年度考核任务。确保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创建任务如期完成。

(二)确保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况、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等三个方面17项指标37项评估要点,项项过、园园过。

(三)定期组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因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等,按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八、下一步工作

(一)区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新建、改扩建项目完成,升级小学附属幼儿园为公办独立幼儿园,进一步增加学前教育学位供给,确保我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顺利通过省级评估验收。

(二)加快小区配建幼儿园移交。住建、住保、教育、财政等部门加强联合,加大协调力度,督促新建小区配建幼儿园加快移交速度,移交后的小区配建幼儿园全部办成公办幼儿园。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大幼儿教师招聘力度,持续推动学前教育事业科学有序发展。补足配齐各类教职工,把好入口关;积极搭建平台,引领教师专业成长,提升保教水平;加强师德教育,树立道德风尚;不断完善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切实提高幼儿教师的社会地位。

(四)加大农村园建设,进一步改善办园条件。统筹城乡学前教育协调发展,加快农村附属园建设,整合利用农村小学闲置校舍,改扩建为公办独立幼儿园,充分挖掘办园潜力,优化学前教育布局和管理,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实施科学保教,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健康发展,满足老百姓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助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评估创建,助推我区学前教育向优质均衡发展。

九、解读人及政策咨询服务电话

解读机关: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

解读人:宿州市埇桥区委教育工委委员、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武小舟

咨询电话:0557-3917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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