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893/202305-00014 | 信息分类: | 民办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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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科技、教育,个人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3-05-19 | 发布时间: | 2023-05-19 08:12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关于严厉打击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行为的通告 | ||
审核人: | 初审:吴昊     复审:陈奕斐    终审: 郭庆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推动“双减”政策落实落地,按照安徽省教育厅等十六部门《安徽省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就严厉打击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行为通告如下:
1.自通告发布之日起,无证无照培训机构或个人应停止一切线上和线下学科类培训行为,主动退还所收费用,撤出办学设备,拆除培训广告,并做好从业人员遣散与薪酬发放工作。
2.证照齐全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利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开展培训,不得出现擅自变更培训地点等违法违规行为。
3.对违反通告内容,仍无证无照开展学科类培训,或学科类培训机构违反上述规定开展培训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从严从重处罚。同时将违规的培训机构或个人纳入安徽省公共信息共享平台,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0557—3310323
举报邮箱:yqxwzL@126.com
埇桥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