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893/202209-00005 | 信息分类: | 教学教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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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科技、教育,个人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4-03-12 | 发布时间: | 2024-03-12 15:29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宿州市第九中学教研制度 | ||
审核人: | 初审:段炼     复审:刘月琴    终审: 李红太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执行2022版义务教育新课程标准,提高初中教育教学水平,根据教育部门新修订的政策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教研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教研活动应紧密围绕新课标的理念和要求,采用学生发展为本、教师专业成长为核心的原则,充分发挥教研组、备课组和年级组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开展常态化的教研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初中部全体教师及教研管理人员,旨在通过有计划、有组织的教研活动,促进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提升,推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持续提高。
第二章 组织架构
第一条 在校教研室的统一指导和协调下,教研组、备课组、年级组三者密切配合,共同开展教研活动。
第二条 教研组负责本学科新课标实施情况的研究、教学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教学方法的创新实践等。
第三条 备课组以学科教研组为基础,负责组织教师集体备课、研讨新课标下的教学设计、分析学情等共同教研活动。
第四条 年级组着重于全面贯彻新课标精神,统筹规划年级教育教学工作,组织开展适应性强、实效性高的年级教研活动。
第三章 教研活动
第一条 教研活动应重点落实新课标的核心素养,关注学生全面发展,注重课程整合与创新。
第二条 教研活动应包括:
第三条 教研活动需要定期进行效果评估,形成评估报告,由教研室归档备查,并据此调整后续教研计划。
第四章 责任与义务
第一条 校教研室应确保教研活动与新课标的无缝对接,提供指导、培训与资源支持。
第二条 教研组、备课组、年级组负责人需明确责任,积极组织实施教研活动,保障教研活动的质量与效果。
第三条 教师应主动适应新课标要求,积极参与教研活动,不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
第五章 资源保障
第一条 学校确保教研活动有足够的物质与经费支持,包括提供教研场所、教学设备、专业书籍等。
第二条 学校鼓励教师参加外部的新课标培训与学术交流,引入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
第三条 对于在新课标实施和教研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教师或团队,学校予以表彰和适当的物质奖励。
第六章 附则
第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校教研室负责解释。
第二条 学校根据新课标的实施情况和教学实践的需要,可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三条 本教研制度自2022年9月起生效,全体教职工应遵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