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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1893/202401-00051  信息分类: 职务晋升、评优
 内容分类: 其他,科技、教育,个人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
 成文日期: 2024-03-12  发布时间: 2024-03-12 15:35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职务晋升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人: 初审:梁继华     复审:赵瑶浩    终审: 黄程

职务晋升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发表时间:2024-03-12 15:35 责任编辑: 教育领域公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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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晋升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校,区直学校(幼儿园):

 根据岗位聘用相关文件规定,为做好学校空缺岗位聘用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聘用期限 聘用期限:2023 年 5 月 1 日至 2026 年 5 月 1 日。 

二、聘用程序 

(一)核准好空缺岗位指数 

(二)岗位聘用程序

各单位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岗位聘用工作。基本程序如下: 1.在广泛征求本单位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岗位聘用 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由单位负责人员集体研究通过后 公布。 2.单位聘用工作组织对岗位聘用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3.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考核或组织竞聘; 4.根据考核或竞聘结果提出空缺岗位拟聘人员名单,并在本 单位公示 5-7 个工作日; 5.公示期满,聘用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决定聘用人员; 6.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续签书》; 7.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变更审核表》《事业单位岗 位聘用人员花名册》。 

(三)岗位聘用审核认定 

1.岗位工作具体负责人把聘用结果报区教体局审核,需提供如下材料: (1)聘用依据材料:原岗位聘用花名册和岗位聘用单身表; (2)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学校自行拟定);(3)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核准表;(4)事业单位岗位变更审核认定表;(5)事业单位人员岗位变更花名册;(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变更审核表;(7)岗位变更人员公示结果(岗位聘用领导小组成员签字); (8)聘用合同续签书;(9)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2.经区教体局人事股审核、备案后,报送至区人社局进行认定。 

三、有关要求 

(一)岗位聘用工作的主体责任在学校,各校负责人和相关 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本单位空缺指数和聘用程序开展工 作,否则将担责。 

(二)对连续旷工超过 15 个工作日,或者 1 年内累计旷工 超过 30 个工作日的人员不参与岗位聘用。

(三)岗位聘用工作,要坚持空缺岗位向一线倾斜,向工作 难度高、任务重、责任大的岗位倾斜,充分发挥岗位设置管理对调动教职工积极性的促进作用。中心学校和九年一贯制学校不得混岗聘用。

(四)近三年年度考核中,凡有一次基本合格及以下考核等 次或非因公原因离开聘用岗位连续半年以上的,不得晋升岗位等 级;凡有两次基本合格或一次不合格等次的,可降低一个岗位等 级聘用。在上一个聘期内受到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且处分 期未满的人员,按照处分期内的岗位予以聘用。

(五)做好聘后管理,实行动态报备制度。岗位一经确定,聘期内不予调整,如有调动等需变动岗位的,学校应按上述程序 报区教体局审核备案、区人社局认定,并及时在《管理手册》上 做相应变更。

(六)各单位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前完成空缺岗位聘用工作。材料不齐全、未按照程序完成、公示有异议等情况不得上报。无法开展此项工作的学校需报情况说明:一是无空缺岗位;二是有空缺岗位,无人符合聘用条件;三是有空缺岗位,学校无法开展工作;四是其他情况。 未尽事宜参照已出台的岗位聘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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