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893/202307-00029 | 信息分类: | 职务晋升、评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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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科技、教育,个人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5-03-10 | 发布时间: | 2025-03-10 15:20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区直幼教师职务晋升、评优条件、程序、结果及争议解决办法 | ||
审核人: | 初审:张米雪     复审:田智倩    终审: 杜萌 |
一、条件
依据区教体局职务晋升、评优文件,参加职务晋升、评优的老师必须满足各项要求,方可晋升、评优。
二、程序
1.区教体局核实幼儿园岗位设置详细数据,通知幼儿园当年可以晋升高一级别职称的名额及评优名额;
2.幼儿园依据教代会通过的评审细则对符合条件的老师材料(原岗位的相关资格证书、聘书、学历证书、参加工作时间等)进行排名;
3.根据排名和区教体局批准的名额等额在幼儿园公示栏公示晋升人员名单;
4.年度考核:依据教师打分排名;幼儿园根据区教体局的指标按教师比例分到初中部和小学部;根据排名情况等额确定人选,并在幼儿园公示,公示无异议再上报区教体局;
5.个别表彰:幼儿园党支委会结合幼儿园实际和教职工工作表现,讨论后形成统一意见推荐上报人选名单。
三、结果及争议解决办法
1.结果依据主管部门评审公示为准;
2.争议解决办法:幼儿园党支委会研究讨论争议情况,形成意见,依据幼儿园考评办法予以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