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3191893/202306-00030 | 信息分类: | 绩效考核 |
|---|---|---|---|
| 内容分类: | 其他,科技、教育,个人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 |
| 成文日期: | 2025-10-30 | 发布时间: | 2025-10-30 08:51 |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 名称: | 区直幼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 ||
| 审核人: | 初审:张米雪     复审:田智倩    终审: 杜萌 | ||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结合幼儿园实际,遵循公平公正、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特制定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目标,着力构建以激励教师爱岗敬业为导向,根据文件精神和本园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科学安排,建立符合本园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实施原则
1.“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
2.“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3.“科学合理、公正公平”的原则。
三、领导机构
幼儿园成立绩效工资分配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对教师工作量、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地发放。
组 长:杜萌
组 员:王莎莎、赵雪梅、孟丽、滕文艳、张米雪、丁雅洁、任丹婷
四、发放对象
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含支教教师)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方法
1.请假人员按缺勤天数及个人财拨数扣款。
2.承担多项职务的,只拿其中一项分数(此条仅限班子成员)。
3.各类人员工作量系数:
(1)园长、书记:7
(2)副园长、工会主席、各园区负责人:5.5
(3)保教主任、后勤主任:5
(4)班长:4
(5)教研组长:2
(6)工会委员:2
(7)党支部:2;团支部:1
(8)备课组长:1
(9)微博等:组长3,组员2
(11)承担本职全部工作量后,额外承担其他工作量的老师,如师德1;食堂1;安全1;扶贫1。
(12)教育教学及政治学习:30(其中业务资料: 25,政治学习:5)。
(13)无安全事故:10
(14)出满勤者:20
六、支教人员及其他特殊人员绩效工资
支教人员及其他特殊人员绩效工资由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开会决定。
七、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方法
绩效工资考核先由个人自评得分,再由园区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进行核算。
(二)考核程序
考核结果在幼儿园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教职工对考核结果如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幼儿园申诉,幼儿园考核领导小组必须在3日内复核,并给予答复。
八、绩效考核结果运用
以量化考核的等次为依据,实行差别化分配教职工奖励性增量绩效工资。因违规违纪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不定等次的,不享受年奖励性增量绩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