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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1893/202302-00030  信息分类: 规章制度
 内容分类: 其他,科技、教育,个人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
 成文日期: 2025-10-30  发布时间: 2025-10-30 08:48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区直幼教师培训管理制度
人: 初审:赵雪梅     复审:钱崇崇    终审: 杜萌

区直幼教师培训管理制度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发表时间:2025-10-30 08:48 责任编辑: 教育领域公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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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幼教师培训管理制度

为全面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科学研究能力,逐步建设一支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高素质的教师队伍,特制定此制度。

一、新进教师必须参加岗前培训,了解幼儿园各项工作要求。并积极进行自我培训、自我提高,形成在某一方面的教学特长。

二、鼓励教师利用业余时间进修或学习,注重理论与实践的反思和指导作用。

三、提倡互帮、互学,拜师结对。有经验的教职工要对青年教师进行传、帮、带。有计划地对保教人员进行专业化等方面内容培训,切实提高保教质量。

四、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针,每学期邀请专家或同行来园讲学或交流,并根据需要有计划的选送教师外出学习。

五、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后要求通过信息传达、活动展示、反思交流等方式及时反馈学习成果。

六、坚持业务学习制度,有计划地安排业务学习内容,使全体教职工不断获得新的信息,了解幼教发展动态。

七、每学期进行一次业务素质与能力的竞赛,表扬先进,推广经验。

八、通过提供外出学习培训机会奖励对幼儿园有突出贡献的教师。

九、骨干教师带头进行教育科研,带动幼儿园课题研究的有效开展。

宿州市埇桥区直属幼儿园

2025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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