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3191893/202302-00030 | 信息分类: | 规章制度 |
|---|---|---|---|
| 内容分类: | 其他,科技、教育,个人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 |
| 成文日期: | 2025-10-30 | 发布时间: | 2025-10-30 08:48 |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 名称: | 区直幼教师培训管理制度 | ||
| 审核人: | 初审:赵雪梅     复审:钱崇崇    终审: 杜萌 | ||
为全面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科学研究能力,逐步建设一支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高素质的教师队伍,特制定此制度。
一、新进教师必须参加岗前培训,了解幼儿园各项工作要求。并积极进行自我培训、自我提高,形成在某一方面的教学特长。
二、鼓励教师利用业余时间进修或学习,注重理论与实践的反思和指导作用。
三、提倡互帮、互学,拜师结对。有经验的教职工要对青年教师进行传、帮、带。有计划地对保教人员进行专业化等方面内容培训,切实提高保教质量。
四、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针,每学期邀请专家或同行来园讲学或交流,并根据需要有计划的选送教师外出学习。
五、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后要求通过信息传达、活动展示、反思交流等方式及时反馈学习成果。
六、坚持业务学习制度,有计划地安排业务学习内容,使全体教职工不断获得新的信息,了解幼教发展动态。
七、每学期进行一次业务素质与能力的竞赛,表扬先进,推广经验。
八、通过提供外出学习培训机会奖励对幼儿园有突出贡献的教师。
九、骨干教师带头进行教育科研,带动幼儿园课题研究的有效开展。
宿州市埇桥区直属幼儿园
2025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