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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1893/202310-00035  信息分类: 职务晋升、评优
 内容分类: 其他,科技、教育,个人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
 成文日期: 2025-03-11  发布时间: 2025-03-11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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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宿州应用技术学校教职工评优评先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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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应用技术学校教职工评优评先工作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发表时间:2025-03-11 16:00 责任编辑: 教育领域公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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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应用技术学校教职工评优评先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客观、公正、合理地评价全体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用制度来激励和促进全体教职工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好自身工作职责、克服人为干扰,增强评优评先的透明度,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遵照区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此方案。

一、领导小组

每次评优评先成立领导小组,小组分组长、副组长、成员,校长任组长,书记、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处室、专业组负责人组成。

二、评选原则

1、坚持择优推荐、注重实绩的原则。

2、坚持评优表彰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向教学一线倾斜的原则。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评选,接受全体教职工的监督。

三、评选资格和评选条件

(一)评选资格

在我校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在编在岗教职工方可参加评优评先。

(二)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对学生热情关爱、严格要求,教学成效显著。

3、出色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教研任务,并在教学教研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4、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努力钻研业务,教风严谨,不断提高专业知识和教育理论水平,在推进素质教育、引导学生在教学、竞赛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四、评选程序和流程

1、评优评先领导小组筛选推荐。

领导小组根据优秀、先进名额,结合各处室、专业组人数,按比例分配。由各处室、专业组根据班主任管理、出勤情况、课堂管理、学校工作完成情况以及参与学校活动情况等综合因素进行评分。评分由高向低依次确定初评人员。

2、评先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评先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初评人员的推荐资格、推荐程序以及被推荐人的条件进行审核。

3、综合评价。

领导小组对初评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四项综合评价,量化评分。综合评分由高向低依次确定最终参评人员。最终参评人员填写相关表册,学校签署意见。上报相关材料。

4、公示

对拟报送或评定的评先评优人员在学校政务公开栏上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优秀人选。

五、以下情况不能评优

除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不能参与评优的以外,出现以下情况者不能参与评优评先:

1、学校出现责任事故,校长和分管副校长及相关责任人。

2、本年度以来,被纪检部门处分的人员。教职工因工作失误受到区教育局通报批评的责任人。

3、班主任所带班级学生在本学年度有违法犯罪现象。

4、因教学事故导致学生受伤害的,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5、未完成学校或分管人员交办的工作任务且造成不良后果者。

六、争议处理

1、有争议应在公示期间向学校党委以书面形式反应,超过公示期将不在受理。

2、学校组织仲裁领导小组对所反应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处理结果在五个工作日向全体教职工说明。

七、其他说明

未尽事宜,由评优评先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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