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893/202311-00041 | 信息分类: | 美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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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科技、教育,个人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5-03-18 | 发布时间: | 2025-03-18 15:18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宿州市港利小学艺术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 ||
审核人: | 初审:王胜男     复审:郭滢滢    终审: 翟会权 |
一、艺术课程
我校严格执行《安徽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2023年)》课程计划,开足开齐艺术课程。音乐、美术开课率为100%,所有艺术课程均由专职艺术老师教授,同时提倡非艺术学科的教师能够将艺术教育渗透在学科教学中,通过欣赏、表演等形式丰富课堂教学,提高学生艺术修养,拓展学生艺术视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艺术活动
我校艺术教育突出育人宗旨,面向全体学生,结合重大节日,开展了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参与面广的文化艺术活动。每学期举办“经典诵读”活动,将会成为广大学生尽情展示自己艺术才华的舞台。我校将把德育教育与艺术活动结合起来,通过一系列文化艺术活动的开展来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广大学生在活动中提升了艺术素养,陶冶了道德情操,厚植了家国情怀。
三、艺术教师
学校按照国家标准配足配齐艺术教师,学历均为大学本科及以上水平,整体专业素质高,教学能力强。学校还十分重视艺术教师专业水平的提高,不断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教学艺术。
四、条件保障
学校十分重视艺术教育的保障工作,积极争取资金,不断加大对艺术教育的投入。先后建设了古筝、电子琴、合唱、绘画、舞蹈等艺术教室,改造了少先队活动室,并添置大量的教学设备,以确保艺术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
五、 特色发展、学生艺术素质测评
为保证艺术教育教学质量,全面了解学生艺术素质发展状况,我校将在每学期都会组织一次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测评以《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依据,采用技能实践和知识应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小学生的年龄特点,灵活设置测试形式,科学运用测评结果,完善评价机制,改进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推动我校艺术教育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