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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1893/202311-00041  信息分类: 美育
 内容分类: 其他,科技、教育,个人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
 成文日期: 2025-03-18  发布时间: 2025-03-18 15:18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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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宿州市港利小学艺术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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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港利小学艺术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发表时间:2025-03-18 15:18 责任编辑: 教育领域公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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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港利小学艺术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一、艺术课程

我校严格执行《安徽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2023年)》课程计划,开足开齐艺术课程。音乐、美术开课率为100%,所有艺术课程均由专职艺术老师教授,同时提倡非艺术学科的教师能够将艺术教育渗透在学科教学中,通过欣赏、表演等形式丰富课堂教学,提高学生艺术修养,拓展学生艺术视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艺术活动

我校艺术教育突出育人宗旨,面向全体学生,结合重大节日,开展了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参与面广的文化艺术活动。每学期举办“经典诵读”活动,将会成为广大学生尽情展示自己艺术才华的舞台。我校将把德育教育与艺术活动结合起来,通过一系列文化艺术活动的开展来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广大学生在活动中提升了艺术素养,陶冶了道德情操,厚植了家国情怀。

三、艺术教师

学校按照国家标准配足配齐艺术教师,学历均为大学本科及以上水平,整体专业素质高,教学能力强。学校还十分重视艺术教师专业水平的提高,不断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教学艺术。

四、条件保障

学校十分重视艺术教育的保障工作,积极争取资金,不断加大对艺术教育的投入。先后建设了古筝、电子琴、合唱、绘画、舞蹈等艺术教室,改造了少先队活动室,并添置大量的教学设备,以确保艺术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

五、 特色发展、学生艺术素质测评

为保证艺术教育教学质量,全面了解学生艺术素质发展状况,我校将在每学期都会组织一次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测评以《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依据,采用技能实践和知识应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小学生的年龄特点,灵活设置测试形式,科学运用测评结果,完善评价机制,改进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推动我校艺术教育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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