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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1893/202301-00020  信息分类: 学生评优奖励
 内容分类: 其他,科技、教育,个人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
 成文日期: 2024-03-12  发布时间: 2024-03-12 15:18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学生评优奖励方法——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三好学生”、
“优秀团员”、“文明标兵”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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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评优奖励方法——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三好学生”、
“优秀团员”、“文明标兵”的通知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发表时间:2024-03-12 15:18 责任编辑: 教育领域公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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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评优奖励方法——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三好学生”、
“优秀团员”、“文明标兵”的通知

各年级组、各班级、各团支部: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新时期培养造就一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能力的跨世纪“四有新人”,学校决定在全校表彰一批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优秀学干”、“优秀团干”、“三好学生”、“优秀团员”、“文明标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条件:

1、“优秀学生干部”:必须是德才兼备,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班级中能够发挥个人特长,积极参加学校各种教育实践活动,热心班级事务,成绩良好的学生干部。

2、“优秀团干”:要求思想道德品质高尚,作风扎实,在班级中能够带领团员学生参加学校各种教育实践活动,并成绩显著;政治立场坚定,在团员学生中有较强影响力和凝聚力。

3、“三好学生”:必须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成绩优异,遵守校纪,关心集体,并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4、“优秀团员”:要求思想道德品质高尚,学习刻苦,工作努力,在学习和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文明标兵”:必须是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尊师守纪,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喜做好事,成绩尚好,文明上进的学生。

二、       名额分配:

1、“优秀学生干部”: 每班一人。

2、“优秀团干”:     每班一人。

3、“三好学生”:     平行班4人;加强班6人。

4、“优秀团员”:     平行班1人;加强班2人。

5、“文明标兵”:     每班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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