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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1893/202302-00031  信息分类: 职务晋升、评优
 内容分类: 其他,科技、教育,个人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
 成文日期: 2024-03-12  发布时间: 2024-03-12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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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宿州三中十大服务标兵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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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三中十大服务标兵评选办法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发表时间:2024-03-12 15:34 责任编辑: 教育领域公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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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三中十大服务标兵评选办法

为进一步激发教辅人员的工作热情,提高教辅人员的服务质量,创建服务型、效能型校园,特制订“宿州三中十大服务标兵”评选办法。

一、参评范围

从在岗的所有教辅人员中产生候选人,不含中层干部,不含被返聘的教职工。

二、参评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爱岗敬业,严于律己,能够高质量的做好本职工作。

2.是学校部门骨干力量,能够独当一面,工作水平高,服务质量好,得到同事及师生认可。

3.在宿州三中工作三年以上,且在近三年来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4.在本人工作职责范围内无任何责任事故发生。

三、评选组织机构

由校务会成员组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办公室具体负责评选工作。

四、评选名额

从各部门推荐的15名教辅人员中评选出10名服务标兵。

五、评选办法

1.学校十大服务标兵每两年评选一次(单数年评)。

2.采取处室推荐产生候选人名单。

3.召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候选人进行“德、能、勤、绩”打分,学校校务会议参照得分,研究确定。

六、奖励办法

学校在秋季开学典礼暨教师节大会上对“十大服务标兵”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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