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893/202403-00058 | 信息分类: | 学前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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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科技、教育,个人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4-03-20 | 发布时间: | 2024-03-20 10:15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宿州市埇桥区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教育转移支付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 ||
审核人: | 初审:张合春     复审:刘星辰    终审: 郭庆 |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 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皖财绩〔2024〕155 号),我区对照实际,认真开展自评工作,现将我区2023年度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3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23〕545号)文件,埇桥区2023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共3746.2万元,其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资金3515.3万元(含安心托幼资金899万元),幼儿资助资金230.9万元。根据资金下达情况,埇桥区利用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资金2616.3万元,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6所;利用安心托幼资金899万元,支持幼儿园托育工作;利用幼儿资助资金230.9万元,资助幼儿 5773人次。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3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23〕545号)文件,埇桥区2023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共3746.2万元,其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资金3515.3万元(含安心托幼资金899万元),幼儿资助资金230.9万元。资金全部到位。根据资金下达情况,埇桥区利用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资金2616.3万元,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6所,利用幼儿资助资金230.9万元,资助幼儿 5773人次。全年预算总额3746.2万元,全年执行金额3746.2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学前三年毛入园率逐年提高、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持续扩大;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应助尽助;通过幼儿资助政策的落实和实施,帮助贫困人口子女顺利入学、接受教育,未出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贫困而失学,保障了家庭经济困难子女的受教育权,有力地促进教育公平。
(三)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计划利用学前教育扩大资源资金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计划数6所,全年实际实施6所;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幼儿 5773人次人,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应助尽助。
2.社会效益。通过新建改扩建幼儿园的实施,进一步扩大了埇桥区学前教育资源,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公办幼儿园占比进一步提高,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持续扩大,学前教育普惠保障水平有效调高,幼儿资助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正常入园学习,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3.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全面提升学前教育发展资金使用效益,提高广大教师和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政策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埇桥区教体局印发宣传通知,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加强政策宣传,让广大教师和人民群众对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幼儿资助政策有了进一步了解并积极参与进来,充分发挥了群众的舆论监督作用。这项政策得到广大教师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认可,满意度10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区将把本次绩效自评结果作为评价全年学前教育发展工作的重要依据,积极探索和建立有效评价机制,着力提高绩效意识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加强政策宣传,推进工作公开透明,确保把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