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893/202409-00064 | 信息分类: | 规章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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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科技、教育,个人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4-09-27 | 发布时间: | 2024-09-27 09:21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宿州三中教学管理规程 | ||
审核人: | 初审:张少军     复审:赵瑶浩    终审: 黄程 |
为落实“五项管理”和“双减”政策,进一步规范教师课堂教学行为,确保按计划上足课时,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树立良好的师表形象,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课堂教学要求
1、教师要严格遵守课堂教学常规。不准无备课上课;
2、提前做好上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穿着穿戴规范大方,注重情节和心理状态的调节;
3、教师要提前一到两分钟到达指定上课地点,不早退,不空堂、不串班,不提早下课,不随意拖堂,原则上不准中间离开课堂。如遇偶发事件任课教师必须离开课堂的情况,任课教师需在处理意外事故的同时,及时与本班班主任或其他任课老师取得联系,本校所有的教师均有义务,协助该教师组织课堂;
4、每堂课必须做到心中有数,准备充分,要按正常的教学计划和适当的教学进度上课,要确保按期完成教学任务;
5、上课时教师都必须使用普通话;
6、课堂上,教师既要做到教书、又要育人,坚持一切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理念,努力营造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
(1)、加强课堂管理,各任课教师要结合实际情况,明确对学生课堂要求,组织好教学秩序,确保学生课堂上安全有序的进行学习;
(2)、关爱尊重学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
(3)、在传授知识的同时,要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与文明行为习惯;
(4)、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
7、课堂上教师的言行举止均要堪为学生表率,不得说与课堂无关的话,做与课堂无关的事。
(1)、课堂上不得随意拨打、接听手机或收发短信;
(2)、禁止酒后上课,不能在课堂上抽烟、打瞌睡;
(3)、不得散布消极、庸俗、不健康甚至反动的言语;
(4)、不得随意叫学生出教室为自己拿东西;
8、布置的作业要适当,要及时批阅及时反馈;定期组织学生测验,但不准公开公布成绩,不准排名。
9、对于不在本班教室上课的要求,如体育课、信息课等
(1)、体育教师上课要穿运动鞋;
(2)、任课教师必须提前组织所有的学生有序进入上课地点,确保准时上课;
(3)、上课期间,教师必须始终将学生置于自己的监管之下,确保任何学生都不得离开上课地点,认真组织教学,不得放任自由;
(4)、下课时,教师要组织学生排好队,有序的离开课堂,体育课应先集合再下课;
二、学校通过推门听课,巡查的方式对教师的课堂教学常规情况进行督查。
三、每学期结束,学校安排各班对任课老师进行评教评学。
宿州市第三中学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