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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1893/202411-00006  信息分类: 学前教育
 内容分类: 其他,科技、教育,个人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
 成文日期: 2024-11-04  发布时间: 2024-11-04 16:04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我国拟修法扩大幼儿园托班招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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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拟修法扩大幼儿园托班招收范围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发表时间:2024-11-04 16:04 责任编辑: 教育体育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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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拟修法扩大幼儿园托班招收范围

学前教育法草案三次审议稿11月4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为解决托育难的问题,扩大幼儿园托班招收儿童的范围,草案三审稿作出相应修改。

草案二审稿规定,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二周岁以上三周岁以下的儿童,提供托育服务。为推进托幼一体化发展,合理利用幼儿园资源,增加托育服务供给,满足婴幼儿家庭送托需求,解决托育难的问题,针对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地方和社会公众的建议,草案三审稿删去“二周岁以上”。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安全监管工作,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幼儿园食品安全的监管;强化幼儿园周边治安管理和巡逻防控工作。

此外,为保护学前儿童的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草案三审稿增加相关规定。幼儿园等单位和个人收集、使用、提供、公开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理学前儿童个人信息,应当取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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