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893/202502-00019 | 信息分类: | 中小学信息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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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科技、教育,个人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5-02-17 | 发布时间: | 2025-02-17 08:03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新学期,这些变化与你有关 | ||
审核人: | 初审:郝军     复审:刘星辰    终审: 吴昊 |
■ 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
1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制定了两步走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到2027年,教育强国建设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到2035年,建成教育强国。详情
《纲要》提出,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至3岁幼儿。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
■ 确保每所学校至少有1名科学副校长
确保每所学校至少有1名科学副校长,鼓励并支持高水平综合性大学、科研院所等单位的科学家、理工科专家担任科学副校长。
学位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学位申请人、学位获得者在攻读该学位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学位授予单位不授予学位或者撤销学位:
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被认定为存在代写、剽窃、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
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入学资格,或者以其他非法手段取得入学资格、毕业证书;
攻读期间存在依法不应当授予学位的其他严重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