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893/202407-00005 | 信息分类: | 学前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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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科技、教育,个人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4-07-29 | 发布时间: | 2024-07-29 11:12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关于同意设立16所镇中心幼儿园分园的批复 | ||
审核人: | 初审:杜玉侯     复审:刘星辰    终审: 吴昊 |
有关中心校:
你校通过“一园一案”的方式制定民办园转型为公办园的报告收悉。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安徽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等文件精神,为扩大我区农村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促进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有效回应群众对公办幼儿园学位的强烈需求,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优育的美好期盼。
经研究,同意“埇桥区北杨寨爱尚幼儿园”等16所民办幼儿园从2024年春季学期开始作为所在镇中心幼儿园的分园,纳入镇中心校统一管理,保教费、生均公用经费均按照同类公办园标准执行。同时中止“埇桥区北杨寨镇爱尚幼儿园”等13所民办普惠性幼儿园资格,不再享受民办普惠性幼儿园相关优惠和奖补政策。
希望各有关中心校完善签订办园协议,加强园务管理和财务管理,并协调办理好组织机构代码等相关事项。
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