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893/202503-00049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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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科技、教育,个人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5-03-18 | 发布时间: | 2025-03-18 11:13 |
文号: | 埇教体基〔2025〕3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关于认定埇桥区中小学生劳动教育综合实践基地的通知 | ||
审核人: | 初审:杜玉侯     复审:刘星辰    终审: 吴昊 |
埇教体基〔2025〕3号
各中小学校,宿州市埇桥区五柳之家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安徽省田蜜蜜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宿州宿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中小学劳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根据《关于遴选埇桥区第二批区级中小学劳动教育综合实践基地的通知》(埇教组秘〔2024〕10号)要求,埇桥区教体局开展了遴选第二批中小学生劳动教育综合实践基地认定活动。
根据认定工作部署,对照申报条件,经过单位申报、会议研究、结果公示等程序,决定认定宿州市埇桥区五柳之家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宿州宿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埇桥区劳动教育综合实践基地”;将安徽省田蜜蜜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葫芦农创园列入“埇桥区劳动教育综合实践基地”培育名录。
被认定和培育的劳动教育综合实践基地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要坚持实践性、教育性,加强配套设施建设,结合基地场地课程资源特色,深化打造主题品牌,制定完整的课程方案。扩大对中小学生的政策优惠,切实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和安全保障。
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