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711/202508-00053 | 信息分类: | 主动回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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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科技、教育,个人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5-08-20 | 发布时间: | 2025-08-20 08:27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埇桥区教体局关于“阳光分班”致家长的一封信 | ||
审核人: | 初审:郝军     复审:刘星辰    终审: 吴昊 |
尊敬的家长:
您好!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教育公平的相关政策,进一步规范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教育环境,根据省、市关于义务教育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将全面推行“阳光分班”,在此,向您介绍一下“阳光分班”的相关情况。
一、“阳光分班”的意义
“阳光分班”旨在确保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到公平、优质的教育资源,避免因择班、择师等因素造成教育不公平现象。通过随机均衡分班,能够让每个孩子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开启学业新征程,为孩子的成长和发展创造公平公正的环境,同时也有利于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健康顺利开展。
二、阳光分班的原则
1.坚持全面覆盖。义务教育起始年级仅有一个班级的除外,公民办、城区乡镇学校均应采取阳光分班。
2.坚持均衡配置。力求每个班级及师资配备合理均衡、学生总数基本一致、男女生比例等大体相当。
3.坚持阳光公开。做到方案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4.坚持随机生成。采用先随机确定学生,后由学校均衡组建的教师团队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班级。
5.坚持班级稳定。分班结束后,学生不得随意调整班级,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学校需制定调整方案并报区教体局批准。对“阳光分班”后到校登记报到的学生,也应按照“阳光分班”方案规则入班。
6.落实“三个”严禁。严禁以任何形式组织入学考试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以及其他形式的特殊班级,严禁将竞赛成绩、证书证明作为编班依据。
三、阳光分班的流程
1.前期准备。学校根据招生人数、师资情况制定分班方案。
2.现场分班。各学校将在8月25日—30日随机邀请家长代表现场监督,通过电脑随机生成班级学生名单。班级学生名单生成后,班主任通过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所带班级,结果当场公布。
3.结果公示。分班结束后,学校立即公布班主任和学生随机分班名册,确保公开透明。
家长朋友们,“阳光分班”分的是班级,聚的是人心;变的是形式,不变的是对每个孩子的重视。我们坚信,在您的理解、支持与配合下,“阳光分班”工作一定能够顺利实施,为孩子们创造更加公平、优质的教育环境。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为孩子的美好明天努力!欢迎家长代表积极参与分班过程的监督,共同见证公平、公正的分班流程。
如有问题线索需要举报的,可拨打电话:0557-3911191(区纪委派驻纪检组);政策咨询可拨打电话:0557-3917259(区教体局基教股)。
感谢您对埇桥区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埇桥区教体局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