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893/202509-00016 | 信息分类: | 公开制度 |
---|---|---|---|
内容分类: | 其他,科技、教育,个人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5-09-12 | 发布时间: | 2025-09-12 14:59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政务公开考评制度 | ||
审核人: | 初审:郝军     复审:刘星辰    终审: 吴昊 |
政务公开考评制度是为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监督管理,规范和深化政务公开而建立的考核评价制度。
考核原则:通常遵循依法依规、公平公正、注重实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等原则,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反映政务公开工作实际情况。
考核范围:一般涵盖各级政府部门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部分地区还会将实行垂直领导的部门(单位)纳入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组织保障情况,如是否成立领导小组、配备人员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如信息的制作、获取与保存等;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情况,如公开指南、年度报告的发布,申请的答复归档等;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情况,如是否明确解读主体、有效应对舆情等;公众参与情况,如公众参与机制的建立健全;平台建设情况,如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的管理;以及监督检查情况,如投诉举报处理等。
考核标准:要求组织机构健全,工作责任明确;公开办法完善,内容发布及时准确;公开载体实用多样,信息获取便捷;监督机制健全,责任追究落实;公开效果显著,社会满意度高。
考核方式与程序:多采取平时掌握情况与年度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具体包括平时检查、单位自查、集中考核、综合评价等方式。考核程序上,先由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方案、下发通知,被考核单位自查,然后由考核组进行核查,提出考核等次意见,报政府审定后反馈公布。
结果运用:考核结果通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档次,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的通报批评,责令整改,整改不力的将约谈相关责任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