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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1893/202512-00038  信息分类: 安全制度
 内容分类: 其他,科技、教育,个人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
 成文日期: 2025-12-10  发布时间: 2025-12-10 16:29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宿州应用技术学校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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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应用技术学校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发表时间:2025-12-10 16:29 责任编辑: 教育领域公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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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应用技术学校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一、学校电梯(包括客梯、货梯)由总务处负责管理,必须严格遵守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对电梯日常维修保养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电梯处在良好的运行状态。

二、应加强对电梯钥匙的管理,禁止任何无关人员取得并使用。

三、配备兼职电梯安全管理员,每日对电梯进行例行检查,巡视电梯机房,检查设备工作是否正常,确保电梯轿厢内的通讯报警装置、应急灯处在正常工作状态。如发现有运行不正常或损坏时,应立即停梯检查,并通知维修保养单位。

四、应由专业公司负责维护保养,专业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15天进行一次,并做好记录,发现故障及时维修。

五、当电梯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联系专业人员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六、在出现紧急情况时如火灾跑水等,应立即停止电梯运行。

七、严格按照乘梯规定运送人员和货物,严禁超载运行,不允许装运或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用电梯,不允许开启轿厢顶安全窗运送超长物体,轿厢顶部、井道内严禁放置各种物品。

八、货梯在运送大件物品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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