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3191893/202512-00038 | 信息分类: | 安全制度 |
|---|---|---|---|
| 内容分类: | 其他,科技、教育,个人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 |
| 成文日期: | 2025-12-10 | 发布时间: | 2025-12-10 16:29 |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 名称: | 宿州应用技术学校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 ||
| 审核人: | 初审:张焕焕     复审:张云龙    终审: 高飞 | ||
一、学校电梯(包括客梯、货梯)由总务处负责管理,必须严格遵守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对电梯日常维修保养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电梯处在良好的运行状态。
二、应加强对电梯钥匙的管理,禁止任何无关人员取得并使用。
三、配备兼职电梯安全管理员,每日对电梯进行例行检查,巡视电梯机房,检查设备工作是否正常,确保电梯轿厢内的通讯报警装置、应急灯处在正常工作状态。如发现有运行不正常或损坏时,应立即停梯检查,并通知维修保养单位。
四、应由专业公司负责维护保养,专业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15天进行一次,并做好记录,发现故障及时维修。
五、当电梯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联系专业人员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六、在出现紧急情况时如火灾跑水等,应立即停止电梯运行。
七、严格按照乘梯规定运送人员和货物,严禁超载运行,不允许装运或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用电梯,不允许开启轿厢顶安全窗运送超长物体,轿厢顶部、井道内严禁放置各种物品。
八、货梯在运送大件物品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