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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1826/202008-00022  信息分类: 公开制度
 内容分类: 其他,其它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科学技术局
 成文日期: 2021-06-01  发布时间: 2021-06-01 20:13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埇桥区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
人: 初审:李可可     复审:张桂银    终审: 宋颂

埇桥区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科学技术局发表时间:2021-06-01 20:13 责任编辑: 科学技术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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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

第一条 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政策和政府规章的知晓度,加深公众对政府行为的理解,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解读范围。出台区政府规范性文件,以区科技局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等,均应及时进行解读。各科室、直属单位自行出台的重要文件,也应通过相应载体进行解读。

第三条 解读形式。政策解读可通过负责人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进行。鼓励结合实际,创新、拓展以图片、音视频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

第四条 公开平台。区政府信息公开网是政策文件解读材料公开的第一平台。凡需进行解读的,其解读材料一律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以局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其解读材料一般应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并同步在局网站上公开。

第五条 职责分工。局机关办公室牵头负责政策解读工作,并负责解读专栏开设、解读内容更新、解读机制跟进与完善等工作,协调、督促各科室、直属单位及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各科室、直属单位是政策解读的主体,负责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拓深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回应社会关切。

第六条 工作程序。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起草科室、直属单位负责解读。具体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一)科室、直属单位在起草重要政策文件时,必须同步谋划并组织起草解读方案。

(二)解读方案经所在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作为拟制发文件的附件,一并报送局办公室。解读方案应提高工作质量,应揭示政策背景、抓住政策重点、解释政策新意、满足群众关注,避免搞文件压缩版解读。

(三)局办公室根据规定和程序,及时将政策文件及解读方案呈送局领导审签。

(四)解读方案经审定后,各科室、直属单位应于文件公开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解读材料提交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

第七条 区科技局要根据工作需要,邀请行业专家,通过官方媒体,进行政策解读,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人民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第八条 本制度由局机关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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