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826/202012-00008 | 信息分类: | 制度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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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财政、金融、审计、统计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科学技术局 |
成文日期: | 2020-12-15 | 发布时间: | 2020-12-15 09:26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制度 |
名称: | 埇桥区科技局财政票据管理制度 | ||
审核人: | 初审:刘伯阳     复审:张桂银    终审: 宋颂 |
埇桥区科技局财政票据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单位财务监督,维护财经秩序,今年以来,我局不断强化对财政票据的常态化管理,推动财政票据规范使用。
严格票据申领。对单位财政票据领用实行凭准购证领用、分次限量、核旧领新制度。根据单位票据使用情况,原则上每个业务科室每次领用数不超过半年的使用量。
统一票据管理。要求各业务科室建立健全票据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实行“专人领用、专人保管、专册登记”,完善票据管理台账,提高票据管理连续性和安全性。
计划领购票据。各业务科室在每季度要根据本业务科室用票额度上报用票计划,填写《财政票据领用申请表》,并按照领用财政票据的类别提交相关依据,并由科室票据管理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能在财务室办理票据领用手续。
规范票据使用。使用票据的业务科室必须严格按照财政票据规定的用途填开,按照实际报销标准或差旅费标准填开,建立票据使用登记簿。在票据缴验时逐项核对,对使用不规范的要求各业务科室及时整改后方可领用新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