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826/202105-00005 | 信息分类: | 制度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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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公告,其它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科学技术局 |
成文日期: | 2021-05-10 | 发布时间: | 2021-05-10 09:59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埇桥区科技局财务管理制度 | ||
审核人: | 初审:刘伯阳     复审:张桂银    终审: 马连洲 |
为了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财务管理,节约开支,合理安排资金和使用资金,确保全局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制定本制度。
一、按规定管理财政资金。在财政资金的管理中,坚持依法统一管理为原则,所有预算内、外的资金纳入计财股统一管理,任何部门不得另设帐户和私设小金库。
二、按规定使用资金。在财政资金的安排使用上,实行经济民主,“坚持公开、透明、勤俭节约,有利于工作”的原则,做到依法管理,合法使用,杜绝一切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发生。
三、严格坚持财政财务审核审批监督制度。计财股统一管理所有财政财务帐目,执行每件原始票据必须经办人、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签字,分管财务领导负责审批,财务人员负责对支出凭证最终审核,对一切不符合规定的支出票据可直接拒付,所有票据不得积压,原则上即发即报。
四、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公务开支,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原使用转账方式结算的,可继续使用转账方式。
五、经费开支实行预算和公示制度。每月初,计财股和分管财政工作的领导要将本月财政开支列出预算,除人员工资、社保、正常办公等每月固定开支项目以外,所有重大开支,需经集体研究后支付。因特殊情况急需支出要经过主要领导同意方可支出。每季度,计财股要将财政资金收支情况向全局干部公示。
六、市、区有关部门对我局的某项工作奖励金、返还的经费必须由计财股统一管理,党组研究分配办法,任何人不得截留私分。
七、从严控制招待费开支。确需招待的要经主要负责人同意,分管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方可招待。招待费的报销实行“四单合一”(来函、菜单、审批单、发票)的办法报销,并注明事由。
八、凡因公出差、学习、培训、召开会议等需借款项,应书面报告经费情况,说明用途借款人填写统一的借款单,分管领导签署意见,经主要负责人批准方可借款。事项结束的三日内按审批程序结清所借款项,不得拖延。
九、凡因工作所需的办公用品、报刊杂志(业务专用除外)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和征订,办公用品实行登记领用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购买办公用品和订阅报刊杂志,否则一律不予报销。
十、交通费、差旅费严格按照区财行[2016]83号执行。
十一、全局工作人员必须自觉地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财务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各级领导要严律行使职责,坚持原则,严格把关,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