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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LB007/201807-00001  信息分类: 户籍服务
 内容分类: 其他,其它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03-18  发布时间: 2021-03-18 09:06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居住证申领的条件及程序
人: 初审:司静     复审:司静    终审: 杨晓冬

居住证申领的条件及程序

文章来源: 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发表时间:2021-03-18 09:06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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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申领的条件及程序

居住证申领的条件及程序:

申报条件:在我市拟居住一个月以上且年满16周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应当申领居住证:

(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

(二)持有营业执照的;

(三)在居住地参加社会保险的;

(四)符合居住地落户条件,但尚未将户口迁入居住地的;

(五)有其他特殊情形的。

申报材料:

(一)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近期免冠照片2张;

(三)成年育龄妇女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四)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或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就业证明或符合我市落户条件的相关落户证明材料。

(五)居住地的居住住所证明。购买商品房的,需提供房地产权证;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需提供单位证明;居住在租赁房屋的,需提供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租赁房屋证明。

申办流程:

申报人持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经社区民警审核,符合办证条件的,将人口信息录入管理系统,并打印《居住证申领登记表》,由申报人签字确认,并将《居住证领取凭证》交申报人,同时,打印《淮南市公安局申请居住证呈批表》连同申报材料于受理之日报派出所领导审核。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领导对申报人提供的材料认真审核,符合办证条件的,应在2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并报分县局审批。

分县局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材料的审批签发工作,制证信息将自动上传居住证制证点。

住证制证点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居住证的制发工作,并将制好的证件经读卡器验卡合格后发放到分县局。


分县局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居住证发放到派出所。申报人(监护人)领证时,派出所应当场验证,证件合格,办理领证手续,领证人需在《居住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注明领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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