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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LB007/201806-00022  信息分类: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内容分类: 其他,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其它,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
 成文日期: 2023-08-01  发布时间: 2023-08-01 10:31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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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公安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情况表
人: 初审:司静     复审:司静    终审: 杨晓冬

公安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情况表

文章来源: 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发表时间:2023-08-01 10:31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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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情况表

公安局行政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情况表
序号 权力事项 风险点数量 表现形式 等级 防控措施 责任人
1 旅馆业、典当业、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 3 受理风险: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特种行业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特种行业许可申请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低级 1、加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学习,熟练掌握业务技能。
2、严格执行《宿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标准》规定,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
3、健全投诉举报受理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加强内部监督。
行政审批科负责人
审核风险:以谋取私利为目的,对受理材料审核和对经营场所现场考察不严;超出法定工作期限。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以谋取私利为目的,违反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做出不符合规定的特种行业许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2 剧毒化学品公路购买、运输通行许可 3 受理风险: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低级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人用人。
4、加强工作公开力度,完善内部监督。
行政审批科负责人
审核风险:以谋取私利为目的,对受理材料审核和业务部门对申报材料和运输车辆、路线等进行审核查验不严;审核超出法定工作期限。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接受宴请、馈赠,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通过,对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3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许可 3 受理风险: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低级 1、对审批办理业务流程进行自查、规范,努力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建立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办理时限、程序等。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流程意识,提高工作责任心,规范业务水平。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接受教育,坚定为人民服务理念,认真履行职责。
4、 加强警务公开制度,完善内部监督管理。
行政审批科负责人
审核风险:以谋取私利为目的,对受理材料审核和业务部门现场检查验收不严;不按规定进行审查。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谋取个人利益,违规做出许可决定,不按规定程序进行验收。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4 大型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5000人以上) 3 受理风险:以谋取私利为目的,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低级 1、加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学习,熟练掌握业务技能。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
3、健全投诉举报受理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加强内部监督。
行政审批科负责人
审核风险:徇私舞弊,对受理材料、活动方案审核和业务部门实地查验不严;审核、查验超出法定工作期限。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接受吃请,谋取私利,对不符合安全许可的大型文体活动予以许可,可能发生安全事故。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5 枪支(弹药)运输许可 3 受理风险:不及时受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低级 1、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相关业务的学习,熟练掌握业务技能。
2、加强对许可证颁发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根据管理权限及时核实、处理关于违法活动的举报。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
3、健全投诉举报受理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加强内部监督。
行政审批科负责人
决定风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对符合条件的运输申请不予审批或拖延审批时间。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事后责任风险: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枪支失控等严重后果的。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6 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作业人员的许可 4 受理风险: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低级 1、对审批办理业务流程进行自查、规范,努力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建立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办理时限、程序等。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流程意识,提高工作责任心,规范业务水平。
3、健全投诉举报受理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加强内部监督。
行政审批科负责人
审核风险:未对材料内容进行严格审核,不能确保材料真实有效,或在审核过程中谋取私利。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刁难申请人,久拖不批;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许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事后责任风险:为谋取个人利益,不按规定进行监督监管。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7 出入境证件审批 3 受理风险:未严格执行公安部有关工作规范,不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办理条件;存在冷硬横推现象。 低级 1、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受理、审查、审批和监督。
2、建立倒查追责制度,对责任民警工作情况进行倒查,并严肃处理。
3、严格政务公开制度,实行一次性告知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4、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规范化水平。
出入境管理支队负责人
审核风险:可能存在利用职权收受好处,弄虚作假、审核不严、把关不细等问题。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在审批过程中,以谋取私利为目的,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不按照法定条件、程序、时限,存在吃拿卡要等不良行为。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8 跨地级市或者公安部确定的毒情严峻地区跨县运输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 3 受理风险: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低级 1、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相关业务学习,熟练掌握业务技能。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
3、健全投诉举报受理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加强内部监督。
禁毒支队负责人
审核风险:以谋取私利为目的,对申报材料和运输车辆进行审核查验不严,或审核、查验超出法定工作期限。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利用审批职权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9 机动车辆行驶、驾驶许可 3 受理风险: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低级 1、严格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审查审核。
2、严格政务公开制度,实行一次性告知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规范化水平。
交警支队车管所负责人
审核风险:以谋取私利为目的,将手续不全或不符合领取驾驶证、行驶证的申请纳入审批程序。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未按规定进行审批,拖延审批时间及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10 对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违规经营、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为进入娱乐场所人员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条件的处罚 4 立案风险:受理不及时或不受理投诉和举报,应立案而不立案。 低级 1、加强对娱乐场所的监管力度。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督。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收受当事人好处,不按规定进行调查;供充足证据材料。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以权谋私,徇私舞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或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为谋取私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11 扰乱公共秩序的处罚 4 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予立案。 低级 1、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坚持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
4、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加强监督。
5、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决定。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有人说情或接收请托,办理人情案件。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为谋取私利,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该集体讨论的决定的不上会,少数人说了算。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为谋取私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12 干扰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的处罚 3 调查风险:以权谋私,不按程序调查和取证,故意伪造、丢失损毁证据。 低级 1、加强民警法律知识和办理行政案件程序的学习、培训,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调查、取证。
2、建立倒查追责制度,对责任民警工作情况进行倒查,并严肃处理。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决定风险:利用职务便利接收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法律法规运用错误;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为谋取私利,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13 对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危险物质等的处罚 4 立案风险:发现或者接到投诉、举报以及上级交办的涉嫌违法案件,符合立案条件的,不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 低级 1、加强对《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学习,提高民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严格执行层级审批制度,对重大案件或案情比较复杂的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调查程序不符合相关规定,不能够保守有关秘密,或在调查过程中以权谋私。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接收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能够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14 对危险物质被盗、被抢、丢失,未按规定报告的处罚 4 立案风险:以职权谋取私利,应立案的不予立案。 低级 1、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不定期对案卷进行抽查,促进执法勤务机构执法规范化水平的提高。
2、严格执行利害关系人回避制度;调查取证科采取现场录音等技术手段。
3、健全信访投诉受理制度,设立监督电话,加强监督检查。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伪造、损毁、不按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进行。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为谋取私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15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的处罚 4 立案风险:对于群众的投诉、举报或工作中发现的违法现实,应立案而不立案或不能够及时立案。 低级 1、加强对《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枪支、弹药、管制器具相关规定的,学习,提高民警的业务、执法水平。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 加强警务公开制度,完善内部监督管理。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由于有人说情或收受当事人好处,而不报告案件主要违法行为或避重就轻,或不提供充足证据材料。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拖延送达时间或送达程序不规范,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已作出处罚决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16 违规举办大型活动、举办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处罚 4 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的不予立案。 低级 1、市局督察支队加强对民警办理案件过程的监督检查力度。
2、严格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调查取证,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重大、案情复杂的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决定风险:利用职务便利接收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能够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17 妨害公共安全的处罚 4 立案风险:对群众的投诉和举报和工作中发现的线索,不能及时立案或不予以立案。 低级 1、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和警示教育,不断提高民警的执法规范化水平。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督。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由于有人说情或收受当事人好处,而不报告案件主要违法行为或避重就轻,或不提供充足证据材料。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为谋取私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18 强迫交易的处罚 4 立案风险:不及时受理或不受理投诉和举报,应立案而不立案。 低级 1、加强对民警办理案件过程的督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严肃处理。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重大案件或案情较为复杂的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由于有人说情或收受当事人好处,而不报告案件主要违法行为或避重就轻,或不提供充足证据材料。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利用职务便利接收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为谋取私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19 冒领、隐匿、毁弃、私自开拆、非法检查他人邮件的处罚 4 立案风险:不受理或不及时受理投诉和举报,应立案而不立案。 低级 1、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督。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由于有人说情或收受当事人好处,而不报告案件主要违法行为或避重就轻,或不提供充足证据材料。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利用职务便利接收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为谋取私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20 妨害治安管理相关行为的处罚 4 立案风险:不受理或不及时受理投诉和举报,应立案而不立案。 低级 1、严格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调查取证,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
2、加强业务培训和民警的保密教育,增强民警的职业荣誉感和工作积极性。
3、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督。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由于有人说情或收受当事人好处,而不报告案件主要违法行为或避重就轻,或不提供充足证据材料。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以权谋私,徇私舞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或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为谋取私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21 违反集会、游行、示威相关规定的处罚 4 立案风险:不能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应立案的不予以立案。 低级 1、加强对集会、游行、示威等相关规定的学习,不断提高民警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规范化水平。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重大案件坚持集体讨论决定。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收受当事人好处,办理人情案,不报告案件主要违法行为或避重就轻,或不提供充足证据材料。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利用职务便利接收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按规定的期限送达处罚结果;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已做出的处罚结果。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22 卖淫、嫖娼、传播淫秽信息等相关行为的处罚 4 立案风险:在检查中发现、接到投诉、举报上级交办、下级上报、其他部门移送的涉嫌违法案件,不能按照要求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符合立案条件的,没有在规定期限内立案。 低级 1、加强对《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督。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件,不按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进行。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以权谋私,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该集体讨论的不集体讨论。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为谋取私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23 担保人不履行担保义务的处罚 4 立案风险:对于群众的投诉、举报或工作中发现的违法现实,应立案而不立案或不能够及时立案。 低级 1、市局纪委、督察部门加强对民警办理案件过程的监督,坚决杜绝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发生。
2、加强对《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严格层级审批制度。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调查过程中有徇私舞弊行为,而不报告案件主要违法行为或避重就轻,或不提供充足证据材料。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拖延送达时间或送达程序不规范,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已作出处罚决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24 非法生产、销售、穿着制式服装、警用标志或贩卖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的处罚 4 立案风险:不及时受理案件,或应该受理的不予以受理。 低级 1、市局纪委、督察部门加强对民警办理案件过程的监督,坚决杜绝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发生。
2、加强对《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由于有人说情或收受当事人好处,而不报告案件主要违法行为或避重就轻,或不提供充足证据材料。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案件办理超过法律规定的时限;利用职务便利接收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徇私舞弊,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25 侮辱国旗的处罚 4 立案风险:不受理或不及时受理投诉和举报,应立案而不立案。 低级 1、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学习,提高民警的执法规范化水平。
2、严格遵守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督。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没有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调查案件;泄露调查结果和工作秘密的。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徇私舞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为谋取私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26 侮辱国徽的处罚 4 立案风险:对于群众的投诉、举报或工作中发现的违法现实,应立案而不立案或不能够及时立案。 低级 1、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学习,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督。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由于有人说情或收受当事人好处,而不报告案件主要违法行为或避重就轻,或不提供充足证据材料。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利用职务便利接收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为谋取私利,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已作出的处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27 对违反居民身份证法相关行为的处罚 4 立案风险:对群众的投诉和举报和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应立案而不立案。 低级 1、严格执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相关规定,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像、录音等技术手段。
2、坚持公正公平处理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督。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 收受当事人好处,办理人情案件;伪造、丢失、不按照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进行。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该集体讨论的没有集体讨论。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能够监督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28 对娱乐场所包厢设置、设备安装、保安配备不符合规定的处罚 4 立案风险:不受理投诉和举报,应立案而不立案。 低级 1、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督。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由于有人说情或收受当事人好处,而不报告案件主要违法行为或避重就轻,或不提供充足证据材料。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利用职务便利接收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为谋取私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29 违反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处罚 4 立案风险:不受理投诉和举报,应立案而不立案。 低级 1、市局纪委、督察部门加强对民警办理案件过程的监督,坚决杜绝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发生。
2、加强对《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严格层级审批制度。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由于有人说情或收受当事人好处,而不报告案件主要违法行为或避重就轻,或不提供充足证据材料。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利用职务便利接收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为谋取私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30 印刷厂未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和违规印刷的处罚 4 立案风险:不受理投诉和举报,应立案而不立案。 低级 1、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督。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由于有人说情或收受当事人好处,而不报告案件主要违法行为或避重就轻,或不提供充足证据材料。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利用职务便利接收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为谋取私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31 违规开办旅馆的处罚 4 立案风险:不受理投诉和举报,应立案而不立案。 低级 1、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督。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由于有人说情或收受当事人好处,而不报告案件主要违法行为或避重就轻,或不提供充足证据材料。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利用职务便利接收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为谋取私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32 违反废旧金属收购有关规定的处罚 4 立案风险:不受理投诉和举报,应立案而不立案。 低级 1、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
2、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人用人。
3、加强工作公开力度,完善内部监督。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由于有人说情或收受当事人好处,而不报告案件主要违法行为或避重就轻,或不提供充足证据材料。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利用职务便利接收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为谋取私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33 违反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的处罚 4 立案风险:不受理投诉和举报,应立案而不立案。 低级 1、严格执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相关规定,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像、录音等技术手段。
2、坚持公正公平处理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重大案件坚持集体讨论决定。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由于有人说情或收受当事人好处,而不报告案件主要违法行为或避重就轻,或不提供充足证据材料。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利用职务便利接收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为谋取私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34 非法维修、回收机动车的处罚 4 立案风险:对群众的投诉和举报和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应立案而不立案。 低级 1、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督。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 收受当事人好处,办理人情案件;伪造、丢失、不按照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进行。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该集体讨论的没有集体讨论。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能够监督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35 违反典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处罚 4 立案风险:不受理投诉和举报,应立案而不立案。 低级 1、市局纪委、督察部门加强对民警办理案件过程的监督,坚决杜绝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发生。
2、加强对《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由于有人说情或收受当事人好处,而不报告案件主要违法行为或避重就轻,或不提供充足证据材料。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利用职务便利接收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为谋取私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36 违反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的处罚 4 立案风险:不受理投诉和举报,应立案而不立案。 低级 1、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督。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由于有人说情或收受当事人好处,而不报告案件主要违法行为或避重就轻,或不提供充足证据材料。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利用职务便利接收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为谋取私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37 旧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登记出售、寄卖及受他人委托出售、寄卖旧货的单位名称和个人的居民身份证的处罚 4 立案风险:不受理投诉和举报,应立案而不立案。 低级 1、严格执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相关规定,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像、录音等技术手段。
2、坚持公正公平处理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重大案件坚持集体讨论决定。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由于有人说情或收受当事人好处,而不报告案件主要违法行为或避重就轻,或不提供充足证据材料。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利用职务便利接收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为谋取私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38 违反规定刻制印章的处罚 4 立案风险:不受理投诉和举报,应立案而不立案。 低级 1、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督。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由于有人说情或收受当事人好处,而不报告案件主要违法行为或避重就轻,或不提供充足证据材料。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利用职务便利接收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为谋取私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39 制作、复制、批发、零售、出租、放映含有禁止内容的音像制品的处罚 4 立案风险:对群众的投诉和举报和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应立案而不立案。 低级 1、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督。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 收受当事人好处,办理人情案件;伪造、丢失、不按照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进行。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该集体讨论的没有集体讨论。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能够监督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40 对于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处罚 4 立案风险:发现或者接到投诉、举报以及上级交办的涉嫌违法案件,符合立案条件的,不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 低级 1、严格执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相关规定,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像、录音等技术手段;
2、坚持公正公平处理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重大案件坚持集体讨论决定。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调查程序不符合相关规定,不能够保守有关秘密,或在调查过程中以权谋私。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接收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能够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41 违反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的处罚 4 立案风险:不受理投诉和举报,应立案而不立案。 低级 1、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督。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由于有人说情或收受当事人好处,而不报告案件主要违法行为或避重就轻,或不提供充足证据材料。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利用职务便利接收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为谋取私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42 擅自生产、销售应经批准生产登记的技防产品的处罚 4 立案风险:不受理投诉和举报,应立案而不立案。 低级 1、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督。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由于有人说情或收受当事人好处,而不报告案件主要违法行为或避重就轻,或不提供充足证据材料。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利用职务便利接收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为谋取私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43 对违反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行为的处罚 4 立案风险:发现或者接到投诉、举报以及上级交办的涉嫌违法案件,符合立案条件的,不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 低级 1、市局纪委、督察部门加强对民警办理案件过程的监督,坚决杜绝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发生。
2、加强对《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调查程序不符合相关规定,不能够保守有关秘密,或在调查过程中以权谋私。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接收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能够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44 文物收藏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相应的安全保卫人员的处罚 4 立案风险:不受理投诉和举报,应立案而不立案。 低级 1、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督。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由于有人说情或收受当事人好处,而不报告案件主要违法行为或避重就轻,或不提供充足证据材料。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利用职务便利接收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为谋取私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45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拖延不报或逃匿的处罚 4 立案风险:不受理投诉和举报,应立案而不立案。 低级 1、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督。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由于有人说情或收受当事人好处,而不报告案件主要违法行为或避重就轻,或不提供充足证据材料。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利用职务便利接收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为谋取私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46 进行危害军事设施安全等行为的处罚 4 立案风险:对群众的投诉和举报和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应立案而不立案。 低级 1、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督。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 收受当事人好处,办理人情案件;伪造、丢失、不按照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进行。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该集体讨论的没有集体讨论。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能够监督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47 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行为的处罚 4 立案风险:不受理投诉和举报,应立案而不立案。 低级 1、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督。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由于有人说情或收受当事人好处,而不报告案件主要违法行为或避重就轻,或不提供充足证据材料。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利用职务便利接收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为谋取私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48 损毁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的处罚 4 立案风险:发现或者接到投诉、举报以及上级交办的涉嫌违法案件,符合立案条件的,不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 低级 1、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学习,提高民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2、严格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严格执行层级审批制度,重大、案情复杂的案件必须集体研究决定。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调查程序不符合相关规定,不能够保守有关秘密,或在调查过程中以权谋私。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接收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能够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49 企事业单位不落实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措施的处罚 4 立案风险:不受理投诉和举报,应立案而不立案。 低级 1、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督。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由于有人说情或收受当事人好处,而不报告案件主要违法行为或避重就轻,或不提供充足证据材料。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利用职务便利接收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为谋取私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50 房屋出租人、承租人违反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处罚 4 立案风险:对群众的投诉和举报和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应立案而不立案。 低级 1、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坚持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
4、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加强监督。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 收受当事人好处,办理人情案件;伪造、丢失、不按照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进行。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该集体讨论的没有集体讨论。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能够监督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51 违反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有关规定的处罚 4 立案风险:不受理投诉和举报,应立案而不立案。 低级 1、严格执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相关规定,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像、录音等技术手段。
2、坚持公正公平处理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重大案件坚持集体讨论决定。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由于有人说情或收受当事人好处,而不报告案件主要违法行为或避重就轻,或不提供充足证据材料。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利用职务便利接收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为谋取私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52 违反枪支管理有关规定或违规运输枪支弹药的处罚 4 立案风险:发现或者接到投诉、举报以及上级交办的涉嫌违法案件,符合立案条件的,不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 低级 1、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督。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调查程序不符合相关规定,不能够保守有关秘密,或在调查过程中以权谋私。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接收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能够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53 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处罚 4 立案风险:对群众的投诉和举报和工作中发现的线索,不能及时立案或不予以立案。 低级 1、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督。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由于有人说情或收受当事人好处,而不报告案件主要违法行为或避重就轻,或不提供充足证据材料。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为谋取私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54 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处罚 4 立案风险:不受理投诉和举报,应立案而不立案。 低级 1、市局纪委、督察部门加强对民警办理案件过程的监督,坚决杜绝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发生。
2、加强对《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由于有人说情或收受当事人好处,而不报告案件主要违法行为或避重就轻,或不提供充足证据材料。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利用职务便利接收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55 对违反剧毒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相关规定的处罚 4 立案风险:不受理投诉和举报,应立案而不立案。 低级 1、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督。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由于有人说情或收受当事人好处,而不报告案件主要违法行为或避重就轻,或不提供充足证据材料。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利用职务便利接收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为谋取私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56 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处罚 4 立案风险:不受理投诉和举报,应立案而不立案。 低级 1、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坚持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
4、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加强监督。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由于有人说情或收受当事人好处,而不报告案件主要违法行为或避重就轻,或不提供充足证据材料。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利用职务便利接收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为谋取私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57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等行为的处罚 4 立案风险:对群众的投诉和举报和工作中发现的线索,不能及时立案或不予以立案。 低级 1、严格执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相关规定,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像、录音等技术手段。
2、坚持公正公平处理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重大案件坚持集体讨论决定。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由于有人说情或收受当事人好处,而不报告案件主要违法行为或避重就轻,或不提供充足证据材料。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为谋取私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58 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的处罚 4 立案风险:不受理投诉和举报,应立案而不立案。 低级 1、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督。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由于有人说情或收受当事人好处,而不报告案件主要违法行为或避重就轻,或不提供充足证据材料。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利用职务便利接收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59 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内部存在治安隐患等情形的处罚 4 立案风险:发现或者接到投诉、举报以及上级交办的涉嫌违法案件,符合立案条件的,不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 低级 1、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督。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调查程序不符合相关规定,不能够保守有关秘密,或在调查过程中以权谋私。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接收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能够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60 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处罚 4 立案风险:对群众的投诉和举报和工作中发现的线索,不能及时立案或不予以立案。 低级 1、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督。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由于有人说情或收受当事人好处,而不报告案件主要违法行为或避重就轻,或不提供充足证据材料。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为谋取私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61 违反放射性物品相关规定的处罚 4 立案风险:不受理投诉和举报,应立案而不立案。 低级 1、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坚持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
4、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加强监督。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由于有人说情或收受当事人好处,而不报告案件主要违法行为或避重就轻,或不提供充足证据材料。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利用职务便利接收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为谋取私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62 伪造、变造或毁损人民币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4 立案风险:不受理投诉和举报,应立案而不立案。 低级 1、严格执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相关规定,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像、录音等技术手段。
2、坚持公正公平处理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重大案件坚持集体讨论决定。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由于有人说情或收受当事人好处,而不报告案件主要违法行为或避重就轻,或不提供充足证据材料。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利用职务便利接收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63 违反出境入境相关规定的处罚 4 立案风险:对群众的投诉和举报和工作中发现的线索,不能及时立案或不予以立案。 低级 1、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相关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督。
4、重大事项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出入境管理支队负责人
调查风险:由于有人说情或收受当事人好处,而不报告案件主要违法行为或避重就轻,或不提供充足证据材料。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低级 出入境管理支队负责人
64 对违反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办法等相关行为的处罚 4 立案风险:不受理投诉和举报,应立案而不立案。 低级 1、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坚持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
4、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加强监督。
出入境管理支队负责人
调查风险:由于有人说情或收受当事人好处,而不报告案件主要违法行为或避重就轻,或不提供充足证据材料。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利用职务便利接收贿赂;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低级 出入境管理支队负责人
65 吸食、容留、介绍、非法持有、提供、教唆、引诱吸毒等行为的处罚 4 立案风险:对群众的投诉和举报和工作中发现的线索,不能及时立案或不予以立案。 低级 1、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督。
禁毒支队负责人
调查风险:由于有人说情或收受当事人好处,而不报告案件主要违法行为或避重就轻,或不提供充足证据材料。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低级 禁毒支队负责人
66 违反易制毒化学品相关规定的处罚 4 立案风险:不受理或不及时受理投诉和举报,应立案而不立案。 低级 1、市局纪委、督察部门加强对民警办理案件过程的监督,坚决杜绝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发生。
2、加强对《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严格层级审批制度。
禁毒支队负责人
调查风险:由于有人说情或收受当事人好处,而不报告案件主要违法行为或避重就轻,或不提供充足证据材料。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利用职务便利接收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低级 禁毒支队负责人
公安局行政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情况表
序号 权力事项 风险点数量 表现形式 等级 防控措施 责任人
1 旅馆业、典当业、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 3 受理风险: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特种行业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特种行业许可申请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低级 1、加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学习,熟练掌握业务技能。
2、严格执行《宿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标准》规定,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
3、健全投诉举报受理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加强内部监督。
行政审批科负责人
审核风险:以谋取私利为目的,对受理材料审核和对经营场所现场考察不严;超出法定工作期限。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以谋取私利为目的,违反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做出不符合规定的特种行业许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2 剧毒化学品公路购买、运输通行许可 3 受理风险: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低级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人用人。
4、加强工作公开力度,完善内部监督。
行政审批科负责人
审核风险:以谋取私利为目的,对受理材料审核和业务部门对申报材料和运输车辆、路线等进行审核查验不严;审核超出法定工作期限。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接受宴请、馈赠,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通过,对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3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许可 3 受理风险: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低级 1、对审批办理业务流程进行自查、规范,努力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建立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办理时限、程序等。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流程意识,提高工作责任心,规范业务水平。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接受教育,坚定为人民服务理念,认真履行职责。
4、 加强警务公开制度,完善内部监督管理。
行政审批科负责人
审核风险:以谋取私利为目的,对受理材料审核和业务部门现场检查验收不严;不按规定进行审查。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谋取个人利益,违规做出许可决定,不按规定程序进行验收。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4 大型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5000人以上) 3 受理风险:以谋取私利为目的,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低级 1、加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学习,熟练掌握业务技能。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
3、健全投诉举报受理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加强内部监督。
行政审批科负责人
审核风险:徇私舞弊,对受理材料、活动方案审核和业务部门实地查验不严;审核、查验超出法定工作期限。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接受吃请,谋取私利,对不符合安全许可的大型文体活动予以许可,可能发生安全事故。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5 枪支(弹药)运输许可 3 受理风险:不及时受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低级 1、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相关业务的学习,熟练掌握业务技能。
2、加强对许可证颁发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根据管理权限及时核实、处理关于违法活动的举报。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
3、健全投诉举报受理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加强内部监督。
行政审批科负责人
决定风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对符合条件的运输申请不予审批或拖延审批时间。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事后责任风险: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枪支失控等严重后果的。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6 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作业人员的许可 4 受理风险: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低级 1、对审批办理业务流程进行自查、规范,努力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建立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办理时限、程序等。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流程意识,提高工作责任心,规范业务水平。
3、健全投诉举报受理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加强内部监督。
行政审批科负责人
审核风险:未对材料内容进行严格审核,不能确保材料真实有效,或在审核过程中谋取私利。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刁难申请人,久拖不批;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许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事后责任风险:为谋取个人利益,不按规定进行监督监管。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7 出入境证件审批 3 受理风险:未严格执行公安部有关工作规范,不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办理条件;存在冷硬横推现象。 低级 1、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受理、审查、审批和监督。
2、建立倒查追责制度,对责任民警工作情况进行倒查,并严肃处理。
3、严格政务公开制度,实行一次性告知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4、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规范化水平。
出入境管理支队负责人
审核风险:可能存在利用职权收受好处,弄虚作假、审核不严、把关不细等问题。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在审批过程中,以谋取私利为目的,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不按照法定条件、程序、时限,存在吃拿卡要等不良行为。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8 跨地级市或者公安部确定的毒情严峻地区跨县运输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 3 受理风险: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低级 1、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相关业务学习,熟练掌握业务技能。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
3、健全投诉举报受理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加强内部监督。
禁毒支队负责人
审核风险:以谋取私利为目的,对申报材料和运输车辆进行审核查验不严,或审核、查验超出法定工作期限。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利用审批职权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9 机动车辆行驶、驾驶许可 3 受理风险: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低级 1、严格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审查审核。
2、严格政务公开制度,实行一次性告知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规范化水平。
交警支队车管所负责人
审核风险:以谋取私利为目的,将手续不全或不符合领取驾驶证、行驶证的申请纳入审批程序。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未按规定进行审批,拖延审批时间及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10 对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违规经营、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为进入娱乐场所人员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条件的处罚 4 立案风险:受理不及时或不受理投诉和举报,应立案而不立案。 低级 1、加强对娱乐场所的监管力度。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督。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收受当事人好处,不按规定进行调查;供充足证据材料。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以权谋私,徇私舞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或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为谋取私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11 扰乱公共秩序的处罚 4 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予立案。 低级 1、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坚持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
4、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加强监督。
5、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决定。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有人说情或接收请托,办理人情案件。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为谋取私利,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该集体讨论的决定的不上会,少数人说了算。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为谋取私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12 干扰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的处罚 3 调查风险:以权谋私,不按程序调查和取证,故意伪造、丢失损毁证据。 低级 1、加强民警法律知识和办理行政案件程序的学习、培训,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调查、取证。
2、建立倒查追责制度,对责任民警工作情况进行倒查,并严肃处理。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决定风险:利用职务便利接收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法律法规运用错误;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为谋取私利,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13 对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危险物质等的处罚 4 立案风险:发现或者接到投诉、举报以及上级交办的涉嫌违法案件,符合立案条件的,不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 低级 1、加强对《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学习,提高民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严格执行层级审批制度,对重大案件或案情比较复杂的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调查程序不符合相关规定,不能够保守有关秘密,或在调查过程中以权谋私。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接收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能够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14 对危险物质被盗、被抢、丢失,未按规定报告的处罚 4 立案风险:以职权谋取私利,应立案的不予立案。 低级 1、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不定期对案卷进行抽查,促进执法勤务机构执法规范化水平的提高。
2、严格执行利害关系人回避制度;调查取证科采取现场录音等技术手段。
3、健全信访投诉受理制度,设立监督电话,加强监督检查。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伪造、损毁、不按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进行。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为谋取私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15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的处罚 4 立案风险:对于群众的投诉、举报或工作中发现的违法现实,应立案而不立案或不能够及时立案。 低级 1、加强对《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枪支、弹药、管制器具相关规定的,学习,提高民警的业务、执法水平。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 加强警务公开制度,完善内部监督管理。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由于有人说情或收受当事人好处,而不报告案件主要违法行为或避重就轻,或不提供充足证据材料。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拖延送达时间或送达程序不规范,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已作出处罚决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16 违规举办大型活动、举办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处罚 4 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的不予立案。 低级 1、市局督察支队加强对民警办理案件过程的监督检查力度。
2、严格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调查取证,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重大、案情复杂的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决定风险:利用职务便利接收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能够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17 妨害公共安全的处罚 4 立案风险:对群众的投诉和举报和工作中发现的线索,不能及时立案或不予以立案。 低级 1、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和警示教育,不断提高民警的执法规范化水平。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督。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由于有人说情或收受当事人好处,而不报告案件主要违法行为或避重就轻,或不提供充足证据材料。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为谋取私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18 强迫交易的处罚 4 立案风险:不及时受理或不受理投诉和举报,应立案而不立案。 低级 1、加强对民警办理案件过程的督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严肃处理。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重大案件或案情较为复杂的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由于有人说情或收受当事人好处,而不报告案件主要违法行为或避重就轻,或不提供充足证据材料。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利用职务便利接收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为谋取私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19 冒领、隐匿、毁弃、私自开拆、非法检查他人邮件的处罚 4 立案风险:不受理或不及时受理投诉和举报,应立案而不立案。 低级 1、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督。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由于有人说情或收受当事人好处,而不报告案件主要违法行为或避重就轻,或不提供充足证据材料。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利用职务便利接收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为谋取私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20 妨害治安管理相关行为的处罚 4 立案风险:不受理或不及时受理投诉和举报,应立案而不立案。 低级 1、严格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调查取证,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
2、加强业务培训和民警的保密教育,增强民警的职业荣誉感和工作积极性。
3、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督。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由于有人说情或收受当事人好处,而不报告案件主要违法行为或避重就轻,或不提供充足证据材料。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以权谋私,徇私舞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或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为谋取私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21 违反集会、游行、示威相关规定的处罚 4 立案风险:不能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应立案的不予以立案。 低级 1、加强对集会、游行、示威等相关规定的学习,不断提高民警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规范化水平。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重大案件坚持集体讨论决定。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收受当事人好处,办理人情案,不报告案件主要违法行为或避重就轻,或不提供充足证据材料。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利用职务便利接收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按规定的期限送达处罚结果;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已做出的处罚结果。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22 卖淫、嫖娼、传播淫秽信息等相关行为的处罚 4 立案风险:在检查中发现、接到投诉、举报上级交办、下级上报、其他部门移送的涉嫌违法案件,不能按照要求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符合立案条件的,没有在规定期限内立案。 低级 1、加强对《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督。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件,不按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进行。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以权谋私,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该集体讨论的不集体讨论。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为谋取私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23 担保人不履行担保义务的处罚 4 立案风险:对于群众的投诉、举报或工作中发现的违法现实,应立案而不立案或不能够及时立案。 低级 1、市局纪委、督察部门加强对民警办理案件过程的监督,坚决杜绝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发生。
2、加强对《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严格层级审批制度。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调查过程中有徇私舞弊行为,而不报告案件主要违法行为或避重就轻,或不提供充足证据材料。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拖延送达时间或送达程序不规范,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已作出处罚决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24 非法生产、销售、穿着制式服装、警用标志或贩卖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的处罚 4 立案风险:不及时受理案件,或应该受理的不予以受理。 低级 1、市局纪委、督察部门加强对民警办理案件过程的监督,坚决杜绝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发生。
2、加强对《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由于有人说情或收受当事人好处,而不报告案件主要违法行为或避重就轻,或不提供充足证据材料。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案件办理超过法律规定的时限;利用职务便利接收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徇私舞弊,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25 侮辱国旗的处罚 4 立案风险:不受理或不及时受理投诉和举报,应立案而不立案。 低级 1、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学习,提高民警的执法规范化水平。
2、严格遵守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督。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没有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调查案件;泄露调查结果和工作秘密的。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徇私舞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为谋取私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26 侮辱国徽的处罚 4 立案风险:对于群众的投诉、举报或工作中发现的违法现实,应立案而不立案或不能够及时立案。 低级 1、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学习,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督。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由于有人说情或收受当事人好处,而不报告案件主要违法行为或避重就轻,或不提供充足证据材料。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利用职务便利接收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为谋取私利,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已作出的处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27 对违反居民身份证法相关行为的处罚 4 立案风险:对群众的投诉和举报和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应立案而不立案。 低级 1、严格执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相关规定,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像、录音等技术手段。
2、坚持公正公平处理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督。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 收受当事人好处,办理人情案件;伪造、丢失、不按照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进行。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该集体讨论的没有集体讨论。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能够监督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28 对娱乐场所包厢设置、设备安装、保安配备不符合规定的处罚 4 立案风险:不受理投诉和举报,应立案而不立案。 低级 1、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督。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由于有人说情或收受当事人好处,而不报告案件主要违法行为或避重就轻,或不提供充足证据材料。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利用职务便利接收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为谋取私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29 违反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处罚 4 立案风险:不受理投诉和举报,应立案而不立案。 低级 1、市局纪委、督察部门加强对民警办理案件过程的监督,坚决杜绝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发生。
2、加强对《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严格层级审批制度。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由于有人说情或收受当事人好处,而不报告案件主要违法行为或避重就轻,或不提供充足证据材料。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利用职务便利接收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为谋取私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30 印刷厂未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和违规印刷的处罚 4 立案风险:不受理投诉和举报,应立案而不立案。 低级 1、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督。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由于有人说情或收受当事人好处,而不报告案件主要违法行为或避重就轻,或不提供充足证据材料。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利用职务便利接收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为谋取私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31 违规开办旅馆的处罚 4 立案风险:不受理投诉和举报,应立案而不立案。 低级 1、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督。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由于有人说情或收受当事人好处,而不报告案件主要违法行为或避重就轻,或不提供充足证据材料。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利用职务便利接收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为谋取私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32 违反废旧金属收购有关规定的处罚 4 立案风险:不受理投诉和举报,应立案而不立案。 低级 1、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
2、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人用人。
3、加强工作公开力度,完善内部监督。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由于有人说情或收受当事人好处,而不报告案件主要违法行为或避重就轻,或不提供充足证据材料。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利用职务便利接收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为谋取私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33 违反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的处罚 4 立案风险:不受理投诉和举报,应立案而不立案。 低级 1、严格执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相关规定,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像、录音等技术手段。
2、坚持公正公平处理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重大案件坚持集体讨论决定。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由于有人说情或收受当事人好处,而不报告案件主要违法行为或避重就轻,或不提供充足证据材料。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利用职务便利接收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为谋取私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34 非法维修、回收机动车的处罚 4 立案风险:对群众的投诉和举报和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应立案而不立案。 低级 1、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督。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 收受当事人好处,办理人情案件;伪造、丢失、不按照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进行。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该集体讨论的没有集体讨论。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能够监督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35 违反典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处罚 4 立案风险:不受理投诉和举报,应立案而不立案。 低级 1、市局纪委、督察部门加强对民警办理案件过程的监督,坚决杜绝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发生。
2、加强对《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由于有人说情或收受当事人好处,而不报告案件主要违法行为或避重就轻,或不提供充足证据材料。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利用职务便利接收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为谋取私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36 违反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的处罚 4 立案风险:不受理投诉和举报,应立案而不立案。 低级 1、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督。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由于有人说情或收受当事人好处,而不报告案件主要违法行为或避重就轻,或不提供充足证据材料。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利用职务便利接收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为谋取私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37 旧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登记出售、寄卖及受他人委托出售、寄卖旧货的单位名称和个人的居民身份证的处罚 4 立案风险:不受理投诉和举报,应立案而不立案。 低级 1、严格执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相关规定,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像、录音等技术手段。
2、坚持公正公平处理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重大案件坚持集体讨论决定。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由于有人说情或收受当事人好处,而不报告案件主要违法行为或避重就轻,或不提供充足证据材料。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利用职务便利接收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为谋取私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38 违反规定刻制印章的处罚 4 立案风险:不受理投诉和举报,应立案而不立案。 低级 1、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督。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由于有人说情或收受当事人好处,而不报告案件主要违法行为或避重就轻,或不提供充足证据材料。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利用职务便利接收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为谋取私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39 制作、复制、批发、零售、出租、放映含有禁止内容的音像制品的处罚 4 立案风险:对群众的投诉和举报和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应立案而不立案。 低级 1、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督。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 收受当事人好处,办理人情案件;伪造、丢失、不按照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进行。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该集体讨论的没有集体讨论。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能够监督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40 对于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处罚 4 立案风险:发现或者接到投诉、举报以及上级交办的涉嫌违法案件,符合立案条件的,不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 低级 1、严格执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相关规定,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像、录音等技术手段;
2、坚持公正公平处理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重大案件坚持集体讨论决定。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调查程序不符合相关规定,不能够保守有关秘密,或在调查过程中以权谋私。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接收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能够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41 违反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的处罚 4 立案风险:不受理投诉和举报,应立案而不立案。 低级 1、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督。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由于有人说情或收受当事人好处,而不报告案件主要违法行为或避重就轻,或不提供充足证据材料。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利用职务便利接收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为谋取私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42 擅自生产、销售应经批准生产登记的技防产品的处罚 4 立案风险:不受理投诉和举报,应立案而不立案。 低级 1、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督。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由于有人说情或收受当事人好处,而不报告案件主要违法行为或避重就轻,或不提供充足证据材料。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利用职务便利接收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为谋取私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43 对违反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行为的处罚 4 立案风险:发现或者接到投诉、举报以及上级交办的涉嫌违法案件,符合立案条件的,不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 低级 1、市局纪委、督察部门加强对民警办理案件过程的监督,坚决杜绝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发生。
2、加强对《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调查程序不符合相关规定,不能够保守有关秘密,或在调查过程中以权谋私。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接收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能够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44 文物收藏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相应的安全保卫人员的处罚 4 立案风险:不受理投诉和举报,应立案而不立案。 低级 1、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督。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由于有人说情或收受当事人好处,而不报告案件主要违法行为或避重就轻,或不提供充足证据材料。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利用职务便利接收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为谋取私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45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拖延不报或逃匿的处罚 4 立案风险:不受理投诉和举报,应立案而不立案。 低级 1、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督。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由于有人说情或收受当事人好处,而不报告案件主要违法行为或避重就轻,或不提供充足证据材料。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利用职务便利接收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为谋取私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46 进行危害军事设施安全等行为的处罚 4 立案风险:对群众的投诉和举报和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应立案而不立案。 低级 1、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督。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 收受当事人好处,办理人情案件;伪造、丢失、不按照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进行。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该集体讨论的没有集体讨论。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能够监督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47 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行为的处罚 4 立案风险:不受理投诉和举报,应立案而不立案。 低级 1、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督。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由于有人说情或收受当事人好处,而不报告案件主要违法行为或避重就轻,或不提供充足证据材料。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利用职务便利接收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为谋取私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48 损毁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的处罚 4 立案风险:发现或者接到投诉、举报以及上级交办的涉嫌违法案件,符合立案条件的,不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 低级 1、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学习,提高民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2、严格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严格执行层级审批制度,重大、案情复杂的案件必须集体研究决定。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调查程序不符合相关规定,不能够保守有关秘密,或在调查过程中以权谋私。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接收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能够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49 企事业单位不落实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措施的处罚 4 立案风险:不受理投诉和举报,应立案而不立案。 低级 1、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督。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由于有人说情或收受当事人好处,而不报告案件主要违法行为或避重就轻,或不提供充足证据材料。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利用职务便利接收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为谋取私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50 房屋出租人、承租人违反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处罚 4 立案风险:对群众的投诉和举报和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应立案而不立案。 低级 1、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坚持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
4、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加强监督。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 收受当事人好处,办理人情案件;伪造、丢失、不按照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进行。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该集体讨论的没有集体讨论。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能够监督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51 违反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有关规定的处罚 4 立案风险:不受理投诉和举报,应立案而不立案。 低级 1、严格执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相关规定,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像、录音等技术手段。
2、坚持公正公平处理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重大案件坚持集体讨论决定。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由于有人说情或收受当事人好处,而不报告案件主要违法行为或避重就轻,或不提供充足证据材料。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利用职务便利接收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为谋取私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52 违反枪支管理有关规定或违规运输枪支弹药的处罚 4 立案风险:发现或者接到投诉、举报以及上级交办的涉嫌违法案件,符合立案条件的,不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 低级 1、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督。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调查程序不符合相关规定,不能够保守有关秘密,或在调查过程中以权谋私。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接收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能够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53 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处罚 4 立案风险:对群众的投诉和举报和工作中发现的线索,不能及时立案或不予以立案。 低级 1、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督。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由于有人说情或收受当事人好处,而不报告案件主要违法行为或避重就轻,或不提供充足证据材料。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为谋取私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54 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处罚 4 立案风险:不受理投诉和举报,应立案而不立案。 低级 1、市局纪委、督察部门加强对民警办理案件过程的监督,坚决杜绝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发生。
2、加强对《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由于有人说情或收受当事人好处,而不报告案件主要违法行为或避重就轻,或不提供充足证据材料。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利用职务便利接收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55 对违反剧毒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相关规定的处罚 4 立案风险:不受理投诉和举报,应立案而不立案。 低级 1、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督。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由于有人说情或收受当事人好处,而不报告案件主要违法行为或避重就轻,或不提供充足证据材料。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利用职务便利接收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为谋取私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56 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处罚 4 立案风险:不受理投诉和举报,应立案而不立案。 低级 1、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坚持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
4、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加强监督。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由于有人说情或收受当事人好处,而不报告案件主要违法行为或避重就轻,或不提供充足证据材料。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利用职务便利接收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为谋取私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57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等行为的处罚 4 立案风险:对群众的投诉和举报和工作中发现的线索,不能及时立案或不予以立案。 低级 1、严格执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相关规定,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像、录音等技术手段。
2、坚持公正公平处理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重大案件坚持集体讨论决定。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由于有人说情或收受当事人好处,而不报告案件主要违法行为或避重就轻,或不提供充足证据材料。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为谋取私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58 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的处罚 4 立案风险:不受理投诉和举报,应立案而不立案。 低级 1、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督。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由于有人说情或收受当事人好处,而不报告案件主要违法行为或避重就轻,或不提供充足证据材料。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利用职务便利接收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59 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内部存在治安隐患等情形的处罚 4 立案风险:发现或者接到投诉、举报以及上级交办的涉嫌违法案件,符合立案条件的,不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 低级 1、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督。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调查程序不符合相关规定,不能够保守有关秘密,或在调查过程中以权谋私。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接收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能够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60 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处罚 4 立案风险:对群众的投诉和举报和工作中发现的线索,不能及时立案或不予以立案。 低级 1、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督。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由于有人说情或收受当事人好处,而不报告案件主要违法行为或避重就轻,或不提供充足证据材料。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为谋取私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61 违反放射性物品相关规定的处罚 4 立案风险:不受理投诉和举报,应立案而不立案。 低级 1、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坚持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
4、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加强监督。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由于有人说情或收受当事人好处,而不报告案件主要违法行为或避重就轻,或不提供充足证据材料。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利用职务便利接收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为谋取私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62 伪造、变造或毁损人民币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4 立案风险:不受理投诉和举报,应立案而不立案。 低级 1、严格执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相关规定,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像、录音等技术手段。
2、坚持公正公平处理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重大案件坚持集体讨论决定。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调查风险:由于有人说情或收受当事人好处,而不报告案件主要违法行为或避重就轻,或不提供充足证据材料。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利用职务便利接收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低级 执法勤务机构负责人
63 违反出境入境相关规定的处罚 4 立案风险:对群众的投诉和举报和工作中发现的线索,不能及时立案或不予以立案。 低级 1、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相关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督。
4、重大事项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出入境管理支队负责人
调查风险:由于有人说情或收受当事人好处,而不报告案件主要违法行为或避重就轻,或不提供充足证据材料。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低级 出入境管理支队负责人
64 对违反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办法等相关行为的处罚 4 立案风险:不受理投诉和举报,应立案而不立案。 低级 1、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坚持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
4、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加强监督。
出入境管理支队负责人
调查风险:由于有人说情或收受当事人好处,而不报告案件主要违法行为或避重就轻,或不提供充足证据材料。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利用职务便利接收贿赂;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低级 出入境管理支队负责人
65 吸食、容留、介绍、非法持有、提供、教唆、引诱吸毒等行为的处罚 4 立案风险:对群众的投诉和举报和工作中发现的线索,不能及时立案或不予以立案。 低级 1、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督。
禁毒支队负责人
调查风险:由于有人说情或收受当事人好处,而不报告案件主要违法行为或避重就轻,或不提供充足证据材料。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低级 禁毒支队负责人
66 违反易制毒化学品相关规定的处罚 4 立案风险:不受理或不及时受理投诉和举报,应立案而不立案。 低级 1、市局纪委、督察部门加强对民警办理案件过程的监督,坚决杜绝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发生。
2、加强对《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有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3、严格层级审批制度。
禁毒支队负责人
调查风险:由于有人说情或收受当事人好处,而不报告案件主要违法行为或避重就轻,或不提供充足证据材料。 中级 局分管负责人
决定风险:利用职务便利接收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高级 局主要负责人
执行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低级 禁毒支队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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