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B007/201702-00024 | 信息分类: | 其他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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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通知,公安、安全生产、司法,个人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4-01-16 | 发布时间: | 2024-01-16 10:36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公章刻制审批备案 | ||
审核人: | 初审:司静     复审:司静    终审: 杨晓冬 |
一、 设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的规定》(国发〔1993〕21号)《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国发〔1999〕25号)、《安徽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412号)。
二、申请条件
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三、申请材料
1、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刻制公章需提交主管部门批准文件或主管单位介绍信;
2、企业刻制公章需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原件;
3、个体工商户刻制发票专用章时提交税务登记证;
4、刻制法人章需有法人身份证原件或者复印件;
5、公章遗失,需在市级及以上公共媒体(包括但不限于报纸、电视、广播、网站)上声明;
6、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和有效联系电话。
四、办理流程(含特殊程序)
1、受理 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电话:3030253
2、审查 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电话:3030253
3、批准 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电话:3030253
4、备案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电话:3662218
五、办理时限
即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七、数量限制
无
八、决定证件
无
九、年检要求
无
十、注意事项
无
十一、联系电话:0557-3030253
十二、监督电话:0557-3053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