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B007/201601-00003 | 信息分类: | 本部门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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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公安、安全生产、司法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 |
成文日期: | 2015-12-09 | 发布时间: | 2015-12-09 16:36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公安局201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 ||
审核人: | 初审:     复审:    终审: |
第一部分:宿州市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制定全市公安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领导和指挥全市公安工作。
(二)领导、指挥、参与全市公安机关侦查工作;组织、指挥、协调或直接承担全市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市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组织、指挥、协调处置治安事(案)件;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县、分局治安保卫工作。
(四)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依法管理国籍事务。
(五)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管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
(六)领导、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队伍建设。
(七)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八)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领导、组织、监督全市监管场所的管理工作。
(九)领导、指导全市武警、消防部队建设,按规定的权限,对武警宿州支队执行公安任务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负责全市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负责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落实全市公安队伍建设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指导全市公安人事管理、教育训练、宣传等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督办全市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十三)指导和管理行业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十四)承办上级公安机关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