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850/201812-00088 | 信息分类: | 公开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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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其它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 |
成文日期: | 2019-04-05 | 发布时间: | 2019-04-05 10:37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计划 | ||
审核人: | 初审:     复审:    终审: |
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2019年度
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分局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任务高标准完成,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计划。
一、政务公开机构和制度建设
(一)建立政务(办事)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有兼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办公设备齐全,有经费保障。
责任单位:办公室、各科、室、所、队
(二)认真贯彻落实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政务公开年度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办公室
(三)定期研究政务(办事)公开工作,有会议纪要,主要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有批示意见。
责任单位:办公室
(四)建立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考核评议、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发布协调制度。将政务办事公开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绩效考核体系,并定期组织考核,公开考核结果。
责任单位:政治处、纪委
二、政务公开载体建设
(一)建立办事大厅、服务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
责任单位:治安大队、各派出所
(二)制定推行示证上岗、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公开办理、公开承诺、社会评议与监督、信息反馈、责任追究等制度。
责任单位:纪委、政治处
(三)加强网站建设,建立政务公开页面;及时更新网站信息。积极推进网上办事服务。
责任单位:政治处、情报队、消防大队、治安大队、禁毒大队、刑侦大队
(四)在办公场所或办事大厅设立信息查询机、电子屏、公开栏、公示标牌;摆放办事指南或便民服务资料,定期更新应公开的内容。
责任单位:治安大队、各派出所
(五)开通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办事公开电话和电子邮箱,有详细的受理记录和办理诉求的相关资料
责任单位:办公室、政治处
三、政务公开内容时限
(一)公开本部门(单位)职责,内设机构、内设机构职责、办公电话。公开依法行政的法律法规、政府文件、管理规章;公开公共服务的法律法规、管理规范及相关文件。
责任单位:纪委、法制科
(二)公开行政项目和行政审批的法律法规依据要求的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结果、收费等内容。公开申请资料示范文本。
责任单位:各科、室、所、队
(三)公开公共服务办事项目、条件、程序、期限、结果、收费标准及办事纪律、便民措施、服务承诺、投诉电话等
责任单位:各科、室、所、队
(四)公开本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进展和完成情况;为群众办理实事的进展和完成情况;工作中的动态信息和结果等。
责任单位:办公室、纪委、政治处
(五)在本单位内部公开财务收支、物资采购、工程招投标、人事任免、干部交流、民警考核、奖惩、分配、福利待遇以及民警广泛关注的其他事项。
责任单位:行财科、政治处
(六)在政府信息产生、变更、撤销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网站或其他形式予以公开,未能按时限公开的应有充分理由。
责任单位:办公室
四、贯彻条例参加培训
(一)编制并定期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责任单位:政治处
(二)编制行政职权目录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并依托本单位或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责任单位:政治处、纪委
(三)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活动
责任单位:政治处、办公室
(四)主动向区档案局报送本单位已公开的现行文件、资料等政府信息。
责任单位:办公室
五、政务公开日活动
(一)积极参加区政府统一组织的大型户外政策咨询、现场办公等活动。积极开展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活动,并邀请主要领导参加活动。
责任单位:各科、室、所、队。
(二)及时上报5.15政务公开日总结和影视资料
责任单位:各科、室、所、队。
六、公开进基层
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工作方案,推进行政服务职能向基层延伸。在本单位所属的基层单位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公开载体完善,公开内容丰富,公开效果好,群众满意。
责任单位:治安大队、各派出所
七、工作落实
认真贯彻落实市、区政务公开办部署的工作任务。出现因政务不公开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一票否决。
责任单位:各科、室、所、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