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850/201812-00123 | 信息分类: | 制度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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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公安、安全生产、司法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 |
成文日期: | 2018-03-31 | 发布时间: | 2018-03-31 16:32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召开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 | ||
审核人: | 初审:     复审:    终审: |
3月31日上午,宿州市局召开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的相关要求,对市局的专项工作进行再提醒、再部署、再安排。各分局、局直各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市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李存福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李存福书记传达了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的相关文件精神,强调了专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并对“小金库”自查复查工作进一步作了部署安排,提出具体要求。
对于下步工作,李存福书记要求: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保持清醒认识,真正从思想上重视起来,切实担负起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亲自抓好贯彻部署、自查整改。分管领导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领域和民警的教育引导,做好具体落实工作,确保全体民警共同参与,各负其责,不断将治理工作引向深入。二要全面查摆,认真落实整改。各单位要严格对照方案要求,进一步拓展自查自纠的“广度”和“深度”,拓宽自查范围,细化自查内容,在全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做好复查整改工作。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及时上报情况,迅速制定措施,严格落实整改。三要强化督查,确保工作实效。市局纪检监察、督察、警保、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协调,紧紧围绕预算、资产、财物、办公采购、会计工作的关键环节,通过日常监管、现场督查、重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各单位财物状况和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及时约谈、督办,促进工作;对违纪违规的典型问题,坚持从严从重查处,严肃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和有关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