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850/202006-00013 | 信息分类: | 专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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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 | |
成文日期: | 2020-06-08 | 发布时间: | 2020-06-08 15:31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关于进一步做好涉及个人隐私政府信息排查工作报告 | ||
审核人: | 初审:司静     复审:司静    终审: 杨晓冬 |
区政府:
我局收到《埇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涉及个人隐私政府信息排查工作的通知》领导高度重视并做出批示,立即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涉及个人隐私进行排查清理。现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涉及个人隐私排查清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排查项目
我局涉及个人隐私板块书记信箱、区长信箱、行政权力运行结果、招标采购、回应关切、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录这6大板块,其中主动回应中互动回应关于个人隐私泄露的风险较高。
二、排查结果
我局在发布信息时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便实行了先审查再发布的机制,对书记信箱、区长信箱、行政权力运行结果、招标采购、回应关切、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录进行逐一审查。做到“谁制作,谁发布,谁负责”
(一)书记信箱、区长信箱共7条,涉及群众隐私的4项办理结果未进行公开。
(二)在互动回应的审查工作中涉及群众及个人隐私以“群众”“当事人”“反映人”“*某”代替。共排查互动回应40余条,暂未发现涉及泄露个人隐私的情况发生。
(三)行政权力运行结果部分涉密未在政务公开信息网上进行公开。
(四)招标采购依法对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公示公开。
(五)我局隶属于宿州市公安局二级机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录由市局统一发布。
三、强化责任意识
经此次对政务公开工作涉及个人隐私进行排查清理,发现工作中还存在些许不足之处。对于涉及泄露个人隐私的高风险点应着重加强把关,严格审查内容,不放过任何涉及泄露个人隐私的风险点。领导定期抽查,工作人员定期检查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着力构建强有力的政务公开工作体系。
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