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850/202104-00007 | 信息分类: |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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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其它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1-04-30 | 发布时间: | 2021-04-30 10:41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五有保障”“五优保障”回头看工作方案 | ||
审核人: | 初审:司静     复审:司静    终审: 杨晓冬 |
按照上级公安机关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巩固分局“五有保障”成果、提升“五优保障”建设成效,切实提升警务保障能力水平,根据《全省公安机关“五有保障”“五优保障”回头看工作方案》皖公警保〔2021〕37号、《全市公安机关“五有保障”“五优保障”回头看工作方案》宿公警保 〔2021〕12 号,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保障为中心,以“五化五提升”为统领,围绕“三心三致”的总目标,坚持“警务保障就是战斗力”的理念不动摇,组织开展分局 “五有保障”“五优保障”回头看工作。按照“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力度、采取措施、接续接力、抓常抓长,不断巩固分局“五有保障”成果、提升“五优保障”建设成效,确保推动“五有保障” “五优保障”两大惠警工程在分局落地落细、常态长效,实现制度化、常态化。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五有保障”“五优保障”回头看工作,分局成立了以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曹公敬任组长、分局装备财务科吴晓静任副组长的 “五有保障”“五优保障”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装备财务科,统筹负责“五有保障”“五优保障”回头看工作的组织、督促、协调、落实。
三、工作任务
自2020年4月6日起,针对“五有保障”“五优保障”和“分餐制”工作,在分局各基层一线单位内开展座谈,广泛征求意见、修订完善标准、强化监督检查,全面加强一线单位的警务保障建设水平。
(一)广泛征求意见。分局装备财务科将深入基层所队,以座谈会方式面对面听取基层所队民警、辅警对“五有保障”“五优保障”和“分餐制”的意见建议,查找短板,改进工作,并将征求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
(二)修订完善标准。分局装备财务科将认真回顾三年来的工作情况,积极同友邻单位相互交流研讨,总结提升。
四、工作步骤
(一)开展自查自纠(4月6日-4月23日)。要求各基层所队认真对照“五有保障”“五优保障”的工作标准,围绕“三个是否”(即原配备设施设备是否仍然在位、设备设施是否正常运转、相关机制是否持续运行),对本单位开展一次全覆盖的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自查情况请于4月23日上午下班前,上传至装备财务科FTP自查自纠文件夹。)
(二)开展督导检查(4月26日-4月30日)。分局将在此时间节点,按照标准要求及各单位自查自纠结果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将扣除当月绩效考核得分,并进行通报。
(三)迎接省厅、市局督导检查(5月1日-年底)。省厅、市局将按照“覆盖全域、随机抽样”的原则,采取随机抽查的形式,不定期对全市公安机关基层所队开展随机督导检查。同时,省厅将于第四季度采取“分片编组、异地交叉”的形式,组成若干评估小组,开展交叉互评。
五、工作要求
(一)提升站位,深化认识。“五有保障”“五优保障”是省厅、市局及分局党委坚持暖警爱警推出的两大惠警工程,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自觉克服松懈的倾向,坚决防止“一阵风”的形式主义,确保将“五有保障”“五优保障”两项工作抓常抓长、抓出成效。
(二)完善机制,合力推进。各单位要以推动“五有保障”“五优保障”常态化、制度化为目标,确保在“五有保障”“五优保障”回头看工作上,做到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合力推进。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具体任务,明确责任分工,落实时限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