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 > 政策法规 > 部门文件
浏览量:   字体大小:【    】打印
 号: 003191850/202212-00002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内容分类: 其他,其它,个人 发布机构: 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
 成文日期: 2022-12-05  发布时间: 2022-12-26 10:25
号: -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部门文件:全区公安机关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人: 初审:司静     复审:司静    终审: 杨晓冬

部门文件:全区公安机关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 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发表时间:2022-12-26 10:25 责任编辑: 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浏览量:
字体大小:【    】打印

部门文件:全区公安机关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入冬以来,陆续发生“小火亡人”火灾事故,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消防工作先后做出重要工作批示,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结合公安机关消防工作职能,分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23年3月底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充分认识依法管理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和红线意识,严格按照《消防法》《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省、市主要领导工作要求,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小火亡人”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确保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工作措施

(一)做好重点时段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各科室、派出所要针对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和冬防期间“两会”等重大活动,配合消防救援机构对繁华商圈、游园庙会、公交场站、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重大活动会场以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进行联合检查,加大对夜间营业场所检查力度,紧盯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二)深化协同配合,加大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依照《消防法》《消防条例》规定的职责,各科室、派出所一是要组织公安派出所会同消防救援、应急管理及相关职能部门,在年底前推进高层建筑和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集中整治,针对设置防盗窗影响疏散逃生、消防设施停用、消防栓无水等突出问题,协同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同时针对消防车道被堵塞占用开展一次打通生命通道“回头看”行动,重点检查划线、标识标牌设置及维护修缮落实情况,确保标识清晰明确、消防车通道畅通。二是要在春节前紧盯重点领域和重点场所,持续开展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组织公安派出所对辖区内宾馆饭店、足浴洗浴、休闲娱乐、学校医院、养老院、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辖区内仓储物流寄递场所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全面排除消防安全隐患,落实主体责任,采取严防严控措施,对发现的火灾隐患督促立即整改,对存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责令改正的同时书面报告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和消防救援机构。

 

(三)持续发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各科室、派出所要针对冬春季节火灾规律特点,把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加强火灾源头防范的重要环节抓实抓好,商请消防救援部门对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消防业务培训指导。指导各派出所利用“百万警进千万家”“一村一警一辅”等方式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校园、进家庭,结合“警民议事厅”等传播媒介,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提示冬春季节火灾风险和火场紧急应对措施,在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节点期间,及时发布火灾风险提示,开展火灾案例警示教育,通过电子屏、标语横幅等形式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

三、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分局成立全区公安机关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治安大队,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各科室、派出所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