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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1850/202512-00001  信息分类: 招标采购
 内容分类: 公告,公安、安全生产、司法,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
 成文日期: 2025-12-09  发布时间: 2025-12-09 17:10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更换LED大屏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人: 初审:司静     复审:司静    终审: 杨晓冬

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更换LED大屏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文章来源: 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发表时间:2025-12-09 17:10 责任编辑: 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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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更换LED大屏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XGJ-2025-021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更换LED大屏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隆创信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云密城F栋十二层

中标(成交)金额:213000.00元

评审总得分:83.20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更换LED大屏采购项目(二次)

品牌(如有):符合采购人要求

规格型号:符合采购人要求

数量:1批

单价:213000.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朱天峰组长)、周敏、王诗凤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代理合同约定。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吾悦华府6栋804室,联系方式:15205572419。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

   址:宿州市埇桥区凤凰大道和宿州大道交叉口向南300米

陶警官 139557073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吾悦华府6栋804室

联系方式:152055724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警官  付工

电 话:13955707388   1520557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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