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914/202008-00006 | 信息分类: | 本部门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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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财政、金融、审计、统计,民政、扶贫、救灾、优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0-08-13 | 发布时间: | 2020-08-13 12:09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宿州市埇桥区民政局2019年部门决算 | ||
审核人: | 初审:武仲兵     复审:尹成花    终审: 张明 |
宿州市埇桥区民政局2019年部门决算
2020年8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宿州市埇桥区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宿州市埇桥区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宿州市埇桥区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宿州市埇桥区民政局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宿州市埇桥区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根据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有关民政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检查指导乡镇街道的民政工作。
(二)负责全区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组织全区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
(三)负责全区生产救灾工作,协调和指导全区的救灾救济工作、掌握灾情、拨发救灾物资、检查监督救灾款物的使用情况、开展减灾活动。
(四)负责全区拥军优属,烈士褒扬和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补助工作,拟定全区双拥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军政军民关系,承办上级交办的双拥工作事项,负责复退军人的安置和复员干部的安置以及军队离休干部的安置管理工作。
(五)研究提出加强和指导乡镇街道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居)委会民主选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研究制定社区建设的政策规范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及实施办法,培育表彰社区建设典型。
(六)负责全区的民非登记和年度检查,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违法行为,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等级和年度检查,查处全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七)依法实施婚姻登记管理,负责全区的殡葬改革工作。
(八)承办全区行政区划的设立、撤消、更名、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区域内的勘定和边界的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地名社标、标准地图的审定工作。
(九)负责组织实施全区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和规划、城乡社会救济、老年人、孤儿、五保对象的供养等工作;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
(十)负责福利彩票的发行及福利资金的使用管理。
(十一)负责民政事业费的管理使用,民政事业费统计,审核局属事业单位民政经费的管理使用等工作。
(十二)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宿州市埇桥区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和局属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编制范围一致。
纳入宿州市埇桥区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共6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埇桥区民政局本级 |
2 |
埇桥区儿童福利院 |
3 |
埇桥区社会福利院 |
4 |
埇桥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
5 |
埇桥区按摩医院 |
6 |
宿州市殡仪馆 |
第二部分 宿州市埇桥区民政局2019年部门决算表
宿州市埇桥区民政局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由以下7张表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宿州市埇桥区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56472.26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56472.26万元(含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0960.67万元,增长121.36%,主要原因:一是低保补助、临时救助等资金原由财政统一发放,现从2019年由局本级统一发放;二是社区两委人员经费及社区工作经费原由财政统一发放,现从2019年由局本级统一发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55737.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600.55万元,占96.17%;事业收入57.69万元,占0.1%;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078.84万元,占3.7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55736.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30.53万元,占4.36%;项目支出53306.31万元,占95.64%;经营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3736.57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53736.57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9888.32万元,增长125.33%,主要原因:一是低保补助、临时救助等资金原由财政统一发放,现从2019年由局本级统一发放;二是社区两委人员经费及社区工作经费原由财政统一发放,现从2019年由局本级统一发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366.63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5.75%。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1403.09万元,增长142.98%。主要原因一是低保补助、临时救助等资金原由财政统一发放,现从2019年由局本级统一发放;二是社区两委人员经费及社区工作经费原由财政统一发放,现从2019年由局本级统一发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378.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77%。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1283.12万元,增长141.58%。主要原因一是低保补助、临时救助等资金原由财政统一发放,现从2019年由局本级统一发放;二是社区两委人员经费及社区工作经费原由财政统一发放,现从2019年由局本级统一发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378.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万元,占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2859.16万元,占99.02%;卫生健康支出(类)31.13万元,占0.06%;节能环保支出(类)4.58万元,占0.01%;城乡社区支出(类)421.36万元,占0.79%;住房保障支出(类)59.5万元,占0.11%。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43.56万元,支出决算为53378.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61.4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低保补助、临时救助等资金原由财政统一发放,现从2019年由局本级统一发放;二是社区两委人员经费及社区工作经费原由财政统一发放,现从2019年由局本级统一发放。其中:基本支出1841.35万元,占3.45%;项目支出51537.38万元,占96.55%。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决算比预算增加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用于信访维稳工作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49.8万元,支出决算为531.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2.6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动用上年结转及追加预算用于2017年度区级岗责目标综合考核奖发放、2019年度驻村扶贫工作队成员生活补助、整理档案经费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民间组织管理(项),年初预算为13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老龄事务工作转隶。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决算与预算一致,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06.37万元,决算比预算增加2206.3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用于社区两委人员经费及社区工作经费等。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3.06万元,支出决算为516.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8.34%,决算比预算增加383.6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追加预算用于春节送温暖慰问、城区地名标志牌整改工作经费、社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终端服务费、分散五保供养老人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一级残疾人入住供养经费、社会救助经费等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5.84万元,支出决算为63.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新增退休人员及人员调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降低。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0.33万元,支出决算为21.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数是全额财政拨款单位当年新增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坐实部分及缴费基数降低等。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4万元,决算比预算增加10.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用于就业见习补贴、基层特岗补贴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29.93万元,决算比预算增加829.9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动用上年结转资金,二是追加预算用于孤儿生活费及孤儿监护人劳务补贴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45.86万元,决算比预算增加1445.8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用于高龄补贴、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和建设补贴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年初预算为574.02万元,支出决算为776.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2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困难群众殡葬救助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年初预算为193.98万元,支出决算为569.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3.4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动用上年结转资金支出,二是上级下达特困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支出,三是追加预算用于城市特困人员救助等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66万元,支出决算为66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63.6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用于公办敬老院消防设施建设项目、公办敬老院消防设施安装工程应急电源项目等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113.7万元,决算比预算增加3113.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用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3万元,支出决算为101.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12.5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用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奖补等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880.33万元,决算比预算增加3880.3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用于城市低保人员救助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2417.65万元,决算比预算增加32417.6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用于农村低保人员救助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67.57万元,决算比预算增加1667.5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用于临时救助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0万元,决算比预算增加8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用于流浪乞讨人员生活费、医疗费等救助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1.36万元,决算比预算增加101.3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用于城市社会救济定期补助、城市特困人员救助等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52.75万元,决算比预算增加2752.7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用于分散五保老人生活救助及分散五保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农村社会救济定期补助等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年初预算为6.48万元,支出决算为26.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4.7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用于城市社会救济定期补助等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59.17万元,决算比预算增加1059.1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用于农村社会救济定期补助等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21万元,支出决算为1.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新增退休人员及人员调出,缴费基数调整。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26万元,支出决算为0.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新增退休人员及人员调出等,缴费基数调整。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41万元,支出决算为1.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新增退休人员及人员调出,缴费基数调整。
2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7.83万元,支出决算为6.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新增退休人员及人员调出,缴费基数调整。
2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9.92万元,支出决算为11.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医疗保险基数变动。
3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5.79万元,支出决算为5.79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4.96万元,支出决算为6.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变动。
3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58万元,决算比预算增加4.5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用于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奖金及补助支出。
3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67.96万元,决算比预算增加367.9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用于社区两委人员经费支出。
3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3.4万元,决算比预算增加53.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用于建设邻里驿站支出。
3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75.5万元,支出决算为39.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计提基数变动。
3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31.92万元,支出决算为20.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计提基数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41.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8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51.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57.37万元,本年收入233.92万元,本年支出199.8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91.42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5.86万元,决算比预算增加175.8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动用上年结转和上级追加预算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养老机构及社区居家养老智慧化项目、孤儿助学等支出。
2.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万元,决算比预算增加2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追加预算用于临时救助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宿州市埇桥区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57万元(不含局属事业单位),比2018年减少225.57万元,下降79.11%,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宿州市埇桥区民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25.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9.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02.9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3.7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宿州市埇桥区民政局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1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度,宿州市埇桥区民政局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评价预算项目1个,为“复员军人优抚对象定期生活补助”项目。因此项工作职能已转隶,故无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