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914/202006-00016 | 信息分类: | 负责人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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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民政、扶贫、救灾、优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1-06-02 | 发布时间: | 2021-06-02 13:27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宿州市埇桥区民政局局长张明解读《宿州市埇桥区2021年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 | ||
审核人: | 初审:刘妮娜     复审:尹成花    终审: 张明 |
一、文件出台背景是什么?
埇桥区民政局局长张明:
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建设,是原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民生工程项目退出后新增的一项民生工程,是省政府确定的33项民生工程之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强化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着力补齐养老服务短板,大力推动养老机构提质增效和医养结合深入发展,创新发展智慧养老,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二、文件起草过程是什么?
埇桥区民政局局长张明: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发展智慧养老若干政策》(皖政办〔2019〕20号)、《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宿政发〔2015〕20号)等文件精神,推进我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宿州市2021年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主要目标是什么?
埇桥区民政局局长张明: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强化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着力补齐养老服务短板,大力推动养老机构提质增效,创新发展智慧养老,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一)规范三级中心运营管理。通过运营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并借助智慧化系统发挥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站)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功能。
(二)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落实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支持全区不少于180户居家适老化改造。
(三)建立老年人补贴制度。高龄津贴惠及所有80周岁以上老年人,低收入的失能失智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覆盖面不低于55%。
(四)促进社会办养老机构发展。落实社会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和贷款贴息政策,实现应补尽补。
(五)提高养老服务智慧化水平。建设智慧养老机构和智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推广应用智能养老产品。巩固智慧养老省级示范创建成果,落实智慧养老省级示范机构和项目创建奖补和运营补贴政策。结合居家适老化改造,鼓励家庭安装智能安防设备。
四、文件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埇桥区民政局局长张明:
文件共分目标任务、实施内容、保障措施3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目标任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强化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着力补齐养老服务短板,大力推动养老机构提质增效,创新发展智慧养老,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第二部分为实施内容。明确了城乡“三级中心”运营管理、健全老年人补贴制度、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社会办养老机构补助、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参保、推进养老智慧化建设等六项具体工作。
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明确提出了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多措并举,保障资金;部门协作,严格检查;规范管理,严格监督等四项保障措施。其中多措并举,保障资金中又明确了资金来源、标准确定、资金分担、资金管理等四项内容。
最后明确了按职能分别由区民政局、区财政局解释。
五、创新举措有哪些?
埇桥区民政局局长张明:
一是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运营公办养老机构。由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社会组织、慈善机构及个人等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兴办(含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及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改制后成立的法人机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在民政部门进行备案登记的各类养老机构进行补贴。一次性建设补贴。对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养老机构,按照实际新增床位数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一次性建设补助不包括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改制后成立的法人机构、老年医疗机构、老年住宅、老年社区等)。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社会办养老机构,根据实际入住人数给予运营补贴。社会办养老机构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用于养老机构建设的,按照不低于同期三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给予贷款贴息补助。依托社会办养老机构为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收入老人购买养老服务的,给予购买服务补贴。
二是推进医养结合。医疗机构举办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养老机构,享受其他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相关扶持政策。既符合《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建标144-2010)》,又符合《护理院基本标准(2011版)》、《安宁疗护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2017版,试行)》,且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护理院、安宁疗护中心,可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依法在民政部门备案登记后,享受社会办养老机构扶持政策。一次性建设补贴、日常运营补贴、贷款贴息、政府购买服务补贴,参照社会办养老机构扶持政策。鼓励有条件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发展医养结合,对社会办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的,给予1万元医养结合建设奖励补助。
三是推进养老智慧化建设。对智慧养老试点示范项目给予奖补。
六、下一步计划是什么?
埇桥区民政局局长张明:
1.深化医养融合。一是细化医养结合具体措施。健全医疗保险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优先纳入医保定点。二是建立老年人护理保障制度。继续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有效化解老人意外伤害风险。三是统筹配置养老和医疗设施。大力发展养医结合型养老服务机构,缓解老年护理供需矛盾。支持养老机构根据自身条件,通过独立设置医疗机构、配套设置医务室或卫生所、与周边医疗机构开展签约服务开辟绿色就诊通道等方式,增强医护康复功能。支持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鼓励医院设置老年护理床位,符合条件的转型为老年护理院。四是提高健康服务水平。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鼓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全科医生开展上门医疗服务。支持社区医疗护理和养老服务机构有机整合,逐步实现资源共享。五是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鼓励新建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特色的护理院、疗养院。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诊室。鼓励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或者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鼓励中医医院采取自建、托管或与养老机构协作的方式,探索中医药养老服务模式。
2.持续推进养老智慧化建设。埇桥区建立以居家养老为主的智慧养老系统并积极与市级平台对接。
3.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养老从业人员素质和能力。委托第三方对养老服务机构护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为老人服务的能力。
4.继续加大督导力度。通过“四不两直”方式,不定期对全区养老服务机构进行暗访,及时发现问题,解决安全隐患。使在院老人生活安全、舒适,提高他们的幸福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