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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1914/202207-00012  信息分类: 规划计划
 内容分类: 其他,民政、扶贫、救灾、优抚,个人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2-07-01  发布时间: 2022-07-01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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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埇桥区民政局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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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民政局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民政局发表时间:2022-07-01 16:17 责任编辑: 埇桥民政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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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民政局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区民政局工作立足实际,开拓进取,始终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宗旨理念,以求真务实为要求,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自身建设,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现将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和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1.完善城乡社区治理,提升基层自治水平

(1)健全城乡社区协商制度。2022年5月19日埇桥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协商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充分发挥城乡村(居)委会及其下设的专门委员会、楼栋自治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增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开展社区协商、服务居民的能力。建立健全城乡社区协商机制,分步推进我区社区协商实践工作。

(2)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埇桥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居民自治有关工作的通知》,目前,埇桥区城区辖11个街道60个社区,均已完成《社区居民自治章程》的修订工作,加强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

2.完善社会事务管理,加强救助兜底保障

(1)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出台《宿州市埇桥区2022年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提高三四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从40元/人/月提高到60元/人/月,提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从60元/人/月提高到65元/人/月。截至6月,救助困难残疾人23713人,发放生活补贴972.678万元,重残护理补贴发放22543人,发放生活补贴819.9035万元。

(2)完善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制政策。出台《宿州市埇桥区2022年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实施方案》,截至6月,救助生活无着人员36人次,其中站内27人次(1320天次),站外9人次,累计使用救助资金21.7532万元。

3.强化公共服务职能,优化社会治理环境

(1)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水平。截至6月20日,共办理婚姻登记事项8866件,其中结婚登记5922对,离婚登记已办理1469对(申请3144对),补发结婚证1029对,补发离婚证446件。

(2)深化殡葬改革。1至5月份殡仪馆共火化遗体4472具,火化率为113%。同时,加强镇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全区24个镇,已建成并满足骨灰安葬(放)使用条件的公益性公墓(骨灰堂)16个镇,正在施工2个。另外,对3家村级公益性公墓违法建设经营进行依法查处,回归公益属性,持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

(3)加大信访化解力度。推进信访接待到一线,积极实施党建与信访工作挂钩,将信访工作纳入基层党建重点考核内容,深入开展信访积案“清仓见底”行动。今年以来我局办理各类信访17件(其中郑栅洁接访7件已办结);平台交办信访件10件,已办结信访9件,未有涉企和生态及重大安全隐患信访案件。

(4)规范社会救助管理。目前,区社会福利救助中心供养儿童44人(其中孤儿33名),接受康复治疗残疾儿童37名、困境儿童11人。为站内流浪乞讨人员接种疫苗12人,核酸检测200余次。通过医疗救治、发布头条寻亲公告、抖音视频、DNA比对等途径提高寻亲成功率,已帮助16位流浪乞讨人员寻亲成功。

(5)完善社会组织监管机制。上半年,我区共办理成立登记社会组织34家,其中民办非企业单位29家,社会团体5家。办理民非变更登记15家,注销登记13家。社团变更登记1家,注销登记3家。目前,全区共有社会组织660家,其中民办非企业单位592家,社会团体68家。截至2022年6月初,已参检社会组织495家,参检率达到83%。

(二)市、区政府工作报告完成情况

1.市政府工作报告中市民政局牵头工作任务共两项:

(1)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继续保持兜底救助类政策总体稳定。

完善救助政策,强化制度保障。制定出台《宿州市埇桥区2022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宿州市埇桥区2022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宿州市埇桥区2022年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等文件,按照中央“四个不摘”的工作要求,保持民政领域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全力保障好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基本生活保障。

及时发放资金,保障基本生活。我区城乡低保标准7920元/年(660元/月),农村特困供养标准7800元/年(650元/月),城市特困标准10680元/年(890元/月)。目前,全区农村低保60832人,累计发放低保金14804.8万元;城市低保7993人,累计发放低保金2248.3万元;农村特困人员6196人,累计发放供养金2408.7万元,城市特困人员132人,累计使用供养金71.5万元,特困人员失能失智集中供养率61.6%。

加强动态监测,实施精准帮扶。制定《埇桥区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暂行办法》,明确低收入对象范围、认定机制和帮扶措施。充分发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和数据库的监测预警作用,认真做好与有关部门的数据交换、比对和走访摸排,确保及时发现、快速响应。对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条件的低收入家庭或个人,及时纳入低保、特困范围,保障基本生活,做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截至6月,三类监测对象8057 人,其中2840人已纳入兜底保障范围;临时救助累计救助615人,发放救助金247.866万元。目前,共2184人落实单人保政策。

(2)进一步健全养老服务体系,统筹做好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留守妇女儿童老人关爱等工作。

提升机构养老服务水平。一是整合资源,推进公建民营。对全区敬老院进行资源整合,保留37家农村敬老院,公建民营签约29家,公建民营率为78%,提升了镇敬老院管理和服务水平,扩大了服务群体,满足不同群体养老需求。二是持续投入,改造基础设施。投入600余万元,改造6个镇敬老院室内独立卫生间,为7个镇敬老院加装直通电梯,重点打造2个示范敬老院,3个区域性敬老院,树立养老服务新标杆。三是全面督查,强化安全管理。今年以来对养老机构开展四轮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全面督查,现场督查存在疫情防控及安全隐患问题70余处,对督查出的问题进行“逐案销号”,明确整改时限,确保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四是智慧养老,提升服务水平。建立完善区级养老智慧平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运营,已实现对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进行日常监管。

加快推进社区养老。一是全面启动社区养老服务。全区城区60个社区已有52个建设养老用房并进行适老化改造,建成并投入服务的社区养老服务站25个,承载服务能力可达3000余人,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站点运营开展服务的机构共9家。二是探索实施村级养老服务。选定符离镇沈圩村和杨庄乡街东村两个村级养老服务站点试点运营,为老人提供中、晚两餐,以及娱乐、学习、健身、医疗、保健和精神慰藉等服务。

大力发展居家养老。一是计划实施244户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已完成前期改造户的摸排和户改造需求的摸排工作;二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为115户城市特困和低保家庭中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目前已完成115户老人身体评估,并通过招标,已与第三方签订协议;三是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计划完成不少于20张家庭养老床位试点,此项目正在对服务对象的需求开展摸排工作。

加大农村三留守关爱保护工作。一是建立完善农村老年人三项制度。完成农村老年人联系人登记簿,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对辖区内留守、空巢、高龄、失能失智等特殊困难老年人进行定期探视走访。二是不断完善未成年保护工作制度,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队伍建设,设有儿童主任37人,儿童督导员381人,推动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目前已设置完成符离镇、蕲县镇、大泽乡镇、夹沟镇、支河镇等5个未保站。三是开展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信息精准化管理专项排查行动,新增农村留守儿童146人,完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1200人,更新儿童督导员信息26人,儿童主任110人。四是保障困难家庭妇女儿童老人基本生活。截至6月,全区农村低保共60832人,其中19-59岁妇女为11774人,18岁以下儿童8533人,60岁以上老人27703人。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出台《宿州市埇桥区2022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保障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647人,累计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445万元。五是按时发放高龄补贴和居家养老补贴,共发放高龄津贴46516人,累计发放资金1030.9万元,发放低收入养老服务补贴15985人,累计发放资金470万元。

2.区政府工作报告中区民政局牵头工作任务共三项:

(1)继续推进智慧小区试点建设。

根据《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智慧社区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宿政办秘〔2019〕26号)文件精神,通过深入各社区进行实地调研和召开相关讨论会议,确定沱河街道春光社区作为2022年度埇桥区智慧社区试点社区。

(2)发展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改造提升敬老院37个。

提升规范机构养老。建立完善区级养老智慧平台,引进爱普雷德有限公司运营,完成了社会办养老机构智慧监管平台数据对接,指导养老服务机构及时更新数据,当前智慧平台调试已完成。

加快推进社区养老。全区城区60个社区已有52个建设养老用房并进行适老化改造,为1230名老人提供助餐、理发、泡脚、助浴、助洁、助急等服务,服务累计26560人次,为推进全区社区居家养老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解决了养老的难点和痛点问题。

探索实施村级养老服务。选定符离镇沈圩村和杨庄乡街东村两个村级养老服务站点试点运营,形成“日间统一照料,夜间分散居住”的服务模式,为老人提供中、晚两餐,以及娱乐、学习、健身、医疗、保健和精神慰藉等服务。

改造敬老院基础设施。对37家敬老院消防设备提升改造,通过招标方式引入中岳消防设备有限公司进行定期维保,开展定期维护工作。

扎实推进老年助餐暖民心行动。一是对城区老年人进行需求调研。60周岁以上长期住在城区的老年人群为主要调查对象,认真梳理各方意见,广泛凝聚各方共识,优化具体服务方案。二是对养老用房情况进行摸排。排查镇街、村社区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用房需求情况,初步确定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位置,改造装修需求情况。目前,埇桥区共有68个社区,298个村,现有25个社区(村)养老服务站开展运营,其中20家可提供助餐服务。三是制定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根据《宿州市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结合革命老区和今年的民生工程任务,及前期调研摸排情况,我局起草拟定《埇桥区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老年助餐目标任务,到2022 年底,全区建成城市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不少于66个,农村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不少于64个。四是在调研的基础上测算资金需求,为下一步工作做好资金准备。

(3)保障妇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加大对农村留守老人和儿童关爱力度,注重解决困难家庭生活问题。

不断完善保护制度。成立了宿州市埇桥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队伍建设,儿童主任和儿童督导员做到镇(街道)、村(居)全覆盖。

定期进行走访评估。定期对留守儿童及留守妇女开展走访评估工作,摸清全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底数,将数据录入到全区儿童福利信息系统,目前全区留守儿童有2085人,留守妇女有1349人。

开展留守关爱活动。依托社会力量,开展三留守关爱活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夹沟魏寨村试点开展针对三留守的关爱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留守儿童群体的兴趣培养、服务关爱、素质拓展、红色教育;留守妇女群体的成长赋能及精神慰藉;留守老人群体的健康管理、兴趣培养、老年党课、文化传播等,已开展各类活动15场,参与的留守儿童妇女老人460人次,极大地丰富了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二、存在问题

(一)养老服务水平不高,专业队伍力量薄弱

目前,养老机构基础设施改造不均衡,管理服务水平不高,服务队伍整体素质偏低,服务内容仅局限于满足老年人的日常基本生活照顾需要,缺乏专业化和职业化。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在我市刚刚起步,规范化、标准化程度较低,承接机构和专业人才匮乏,难以满足社会养老需求,同时,投入差异化服务供给不足。

(二)基层公共服务能力不强,社会治理基础较差

社区网格化管理机制不健全,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居民参与社会治理途径较窄,多元参与社会治理的格局尚未形成。

(三)公益性公墓投入不足,配套殡葬服务设施缺口较大

殡葬用地的特殊性决定公墓用地选址的特殊性,符合条件的土地很少,公益性公墓选址困难。公益性公墓建设涉及土地征收费用和建设资金,投入资金量缺口较大,新建公墓基础设施推进缓慢,服务设施不完善。镇政府重视程度不够,存在畏难情绪,工作推进困难。传统丧葬习俗在农村较为普遍,群众殡葬思想较为传统保守,无法在短时间内接受在公墓集中安葬。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1.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聚焦农村低收入人口,以统筹帮扶资源、增强兜底功能、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确保各项民政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2.进一步加强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病重残等特殊群体,精准识别,精准施策,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应补尽补”。鼓励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兜底帮扶合力,打造分层分类,综合救助格局。

3.提升社会救助水平,提高保障标准。

4.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经办能力。开展民政民生业务培训,加强保障政策宣传。

(二)推进老年助餐行动

1.统筹规划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布局。根据全区任务数,排查镇街、村社区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用房需求情况,初步确定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位置,改造装修需求情况。

2.引入餐饮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助餐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运营老年食堂和老年助餐点,鼓励连锁化运营、规范化管理、标准化服务。

3.规范提高已运行的老年食堂餐厅水平,研究下步管理规范具体标准,进一步规范提高养老助餐服务水平。一是对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老年助餐点实行统一命名、统一标识,实行“六公示”。二是对伙食标准严格要求。要求社区助餐点提供品种多样、营养均衡、口味清淡、食材新鲜、搭配合理的膳食服务,让老年人吃的舒心、暖心。三是加强监管,保障食品安全。严把食品质量关,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四是逐步纳入智慧平台进行监管。完善区级养老智慧平台建设,增加养老助餐服务模块,进行老年食堂、助餐点监管平台数据对接,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段,推行线上养老助餐服务监管。

(三)加强部门协同合作,加快殡葬改革

1.强化工作调度,加快建设进度。加大对未完成公益性公墓建设的镇的调度力度,同时,加快三家涉事公墓的社会资本清退工作,不断提升公益性殡葬设施覆盖面,满足居民基本殡葬需求。

2.强化规范管理,坚持公益属性。坚持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宗旨,严格按照《殡葬管理条例》等文件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履行部门职责职能,加强管理,确保公益性公墓属性不变、运营合法、便民高效。

3.强化监督检查,加大问题整治。强化殡葬服务市场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坚决纠正殡葬行业侵害消费者权益各种行为。

4.强化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广泛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重点推进农村地区移风易俗、乡风文明建设,发挥基层自治组织作用,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和红白理事会章程,营造厚养薄葬、绿色生态和节俭办殡葬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埇桥区社工站建设

1.坚持目标导向,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全区36个镇(街道)同时推进,每个镇(街道)筛选2个村(居)试点。2022年底,实现镇(街道)社工站覆盖60%,村(社区)社工站稳步推进。推动社工站提升民政业务效能,助力基层治理的功能作用,打造一批社工站品牌运营项目,培养一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表彰一批示范性社工站。

2.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强化指导。指导社工站建立相关管理制度,明确镇(街道)社工站岗位职责、社工工作守则、场地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志愿者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等。

3.建立人才库,开展志愿者服务。加强培训,大力培育社工人才。加大对社工、社会组织人才培训的力度,努力建设一支热心公益、服务群众、扎根基层的志愿者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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