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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1914/202212-00003  信息分类: 规划计划
 内容分类: 其他,民政、扶贫、救灾、优抚,个人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2-12-16  发布时间: 2022-12-16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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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埇桥区民政局2022年第4季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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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民政局2022年第4季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民政局发表时间:2022-12-16 12:36 责任编辑: 埇桥民政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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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民政局2022年第4季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区政府工作报告中区民政局牵头工作任务共三项:

(一)继续推进智慧小区试点建设。

根据《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智慧社区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宿政办秘〔2019〕26号)文件精神,通过调研和召开会议讨论,确定沱河街道春光社区作为2022年度埇桥区智慧社区试点社区,目前已完成埇民通APP的基本框架设计,同时在积极向财政争取资金。

(二)发展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改造提升敬老院37个。

开启智慧养老,提升服务水平。建立完善区级养老智慧平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运营,已实现对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进行日常监管。加快推进社区养老。全区城区60个社区已有52个建设养老用房并进行适老化改造,建成并投入服务的社区养老服务站25个,承载服务能力可达3000余人,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站点运营开展服务的机构共9家,为推进全区社区居家养老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解决了养老的难点和痛点问题。

探索实施村级养老服务。选定符离镇沈圩村和杨庄乡街东村两个村级养老服务站点试点运营,形成“日间统一照料,夜间分散居住”的服务模式,为老人提供中、晚两餐,以及娱乐、学习、健身、医疗、保健和精神慰藉等服务。

改造敬老院基础设施。对37家敬老院消防设备提升改造,通过招标方式引入中岳消防设备有限公司进行定期维保,开展定期维护工作。

扎实推进老年助餐暖民心行动。为进一步提升全区老年助餐服务水平,通过新建改建一批老年助餐机构,引入社会餐饮企业等模式,为老年人提供安全、方便、实惠的助餐服务。2022 年全区建成城市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63个,农村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64个。

(三)保障妇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加大对农村留守老人和儿童关爱力度,注重解决困难家庭生活问题。

建立完善农村老年人三项制度。完成农村老年人联系人登记簿,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对辖区内留守、空巢、高龄、失能失智等特殊困难老年人进行定期探视走访。

不断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成立了宿州市埇桥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队伍建设,儿童主任和儿童督导员做到镇(街道)、村(居)全覆盖,推动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目前已建成5个。

定期进行走访评估。定期对留守儿童及留守妇女开展走访评估工作,摸清全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底数,将数据录入到全区儿童福利信息系统,目前全区留守儿童有2007人,留守妇女有1349人。

保障困难家庭妇女儿童老人基本生活。截至11月,全区农村低保共60038人,其中19-59岁妇女为11539人,18岁以下儿童8422人,60岁以上老人27571人。

开展留守关爱活动。依托社会力量,开展三留守关爱活动。开展“旭日夕阳项目”,通过试点探索社会组织、社工、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和基层服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融入孝老爱亲、扶老抚幼、移风易俗等乡风文明建设内容,净化农村社会风气,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项目实施以来共开展活动77场次,受益人次达到2160人次,(其中老人以及留守妇女1010人次,留守儿童1150人次),组建5支志愿服务队。

保障一老一小基本权益。一是积极开展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出台《宿州市埇桥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实施方案》。二是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保障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618人,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795万元。为落实孤儿监护人责任,向孤儿监护人发放劳务补贴30.8万元。三是落实高龄津贴和居家养老补贴政策。发放高龄津贴47897人,累计发放资金2505万元,发放低收入养老服务补贴18829人,累计发放资金93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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