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914/202206-00026 | 信息分类: | 其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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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民政、扶贫、救灾、优抚,个人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06-03 | 发布时间: | 2022-06-03 15:20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文字解读】关于《埇桥区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
审核人: | 初审:刘妮娜     复审:尹成花    终审: 朱志伦 |
根据安排,现将《埇桥区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文件制定的背景
老年助餐服务是老年人关心的“关键小事”,也是事关千家万户的民生实事。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老年助餐服务工作,把老年助餐行动纳入10项暖民心行动之一高位推进。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老年助餐行动有关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我区老年助餐行动进度。
二、文件起草过程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民政厅《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宿州市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会同区财政局,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主要目标
2022年新增7个街道老年食堂,12个城市老年社区食堂(助餐点),积极开展农村老年助餐服务试点。支持依托养老服务机构、乡镇养老服务中心、村级养老服务站等设施增加助餐配餐功能,完成2个农村老年助餐点建设。通过分步实施,逐步构建布局均衡、方便可及的城乡老年助餐服务体系,助餐服务质量和水平有明显提升。
四、文件的核心内容
文件共分主要内容、服务和管理要求、保障措施3部分。
第一部分为主要内容。明确服务对象、服务方式以及助餐服务形式,保障老年人饮食安全的同时享受价格优惠、品种多样的老年餐。
第二部分为服务和管理要求。实行资质认定、统一标识以及规范管理,力求打造规范化的老年助餐机构。
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资金筹措管理、鼓励探索创新、加强督导等方面明确相关部门责任,保障老年助餐服务的长效发展。
五、创新举措
一是扩大普惠制养老服务覆盖面。实施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建设,综合考虑辖区老年人口规模、就餐需求、服务半径等因素,城市社区按照15分钟就餐服务圈合理布局,确定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位置,改造装修需求情况,就近解决老年人吃饭不便问题。
二是支持社会力量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利用有资质的社会餐饮(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大中型餐馆)加工能力和网点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助餐服务。可通过签订合作协议形式依托有资质、有信誉、有爱心的大中型餐馆服务场所设置“老年餐桌”,为老年人提供价格优惠、品种多样的老年餐。
六、下一步计划
1.进行老年助餐需求摸排和市场调研。对城区老年人群进行助残需求问卷调查,在此基础上,从现有的助餐供给能力和老年人实际需求两端进行深入了解并认真测算。明确目标任务,提出服务供给模式、建设及运营、服务内容、监督管理四项工作措施,建立了支持政策标准。
2.充分宣传,普及知晓率。充分利用广播、大喇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老年助餐服务相关政策。除了在具体点位、人口集中地方挂横幅外,还采取入户走访问卷调查、申请助餐审核、办理助餐卡等形式开展宣传,努力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的老年助餐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