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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1914/202310-00029  信息分类: 其他解读
 内容分类: 其他,民政、扶贫、救灾、优抚,个人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3-09-18  发布时间: 2023-09-18 17:18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文字解读】关于《宿州市埇桥区2023年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文件解读
人: 初审:崔利娟     复审:尹成花    终审: 魏正民

【文字解读】关于《宿州市埇桥区2023年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文件解读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民政局发表时间:2023-09-18 17:18 责任编辑: 埇桥民政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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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宿州市埇桥区2023年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文件解读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埇桥区常住人口182.8万人,60周岁以上老人29.3万人,占比16 %,其中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5.6万人,占埇桥区老年人总数19.28%,有着人口结构呈现老龄化速度加快、老年人数量大、农村老年人口比例大的特点,面临着经济发展、收入水平减缓和养老压力增大等严峻形势。埇桥区民政局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发展智慧养老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办〔2019〕20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皖政办〔2021〕16号)、《2023年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宿养老办发〔202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埇桥区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文件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文件明确养老补贴补助各项标准,规定了2023年养老服务各项目标任务,从而提高养老服务能力,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更好满足特殊群体养老服务需求。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3年8月底,埇桥区民政局起草了《宿州市埇桥区2023年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初稿;

2023年9月5日,征求埇桥区财政局意见;

2023年9月上旬,通过领导审阅、签批、核发等意见

2023年9月14日,区民政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

2023年9月18日正式印发。

四、目标任务

规定了高龄津贴、低收入养老服务补贴的补贴标准,制定特殊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家庭养老床位、村级服务等工作任务;推动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养老新格局。

五、主要内容

1、健全老年人补贴制度,明确了高龄津贴和低收入养老服务补贴标准、实施程序。对80周岁以上老年人给予高龄津贴,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老年人给予养老服务补贴。高龄津贴,按月发放至个人,养老服务补贴,原则上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服务网络不健全的农村地区可以惠农“一卡通”方式支付;高龄津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直接审核确认后报区民政局备案。养老服务补贴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民政局审批。养老服务补贴原则上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提供。

2.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和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明确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的补助范围、补助方式及标准和实施程序。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建设,明确建设标准、补助标准以及实施步骤。

3.优化城乡“三级中心”运营,明确补助范围、方式、标准和实施程序。对符合《安徽省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规范(试行)》的区级养老指导中心、街道(乡镇)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根据分类给予日常运营补贴;依托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向社会组织、企业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给予政府购买服务补助。运营补贴标准参照《埇桥区关于2020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管理实施办法》。区级养老指导中心运营机构向区民政局提交申请,区民政局审核审批确定后实施;镇街、村(社区)级中心的运营机构向镇、街道提交申请,镇、街道审核后交区民政局审批确定后实施。

4.发展农村养老服务,包含推进区域级特困供养服务设施建设和村级养老服务站建设,建立完善农村地区三项制度。明确推进区域级特困供养服务设施建设和村级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建设标准、项目管理和实施步骤。施行农村老年人联系人登记、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视走访、农村老年人赡养协议签订3项制度,对承接农村老年人联系人登记、农村老年人赡养协议签订、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视走访三项工作的养老服务主体给予政府购买服务补助。

5.推动养老机构提质增效,明确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建设性补贴等补助补贴范围和标准。对由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社会组织、慈善机构及个人等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兴办,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在民政部门进行备案登记的各类养老机构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其中对新建以护理型床位为主的养老机构给予适当上浮。居家式、产权式、会员制项目不在补助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各类养老机构给与相应补助。

6.推进失能老年人集中托养,明确任务指标和申报程序,新增失能老年人集中托养90个。

六、创新举措

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等级划分新国标给予养老机构运营补贴。

七、保障措施

一是多措并举,保障资金;二是明确责任,抓好落实;三是部门协作,严格检查;四是规范管理,严格监督。

八、下步工作计划

埇桥区民政局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以满足中低收入老年群体基本养老服务需求为重点,建立健全“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养老新格局。

九、解读机关和解读人及咨询电话

解读机关:埇桥区民政局社会事务和救助股

解 读 人:崔利娟

联系方式:0557-3312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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