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914/202311-00001 | 信息分类: | 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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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民政、扶贫、救灾、优抚,个人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11-01 | 发布时间: | 2023-11-01 16:43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关于2023年度宿州市埇桥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优秀单位的通报 | ||
审核人: | 初审:王若冰     复审:尹成花    终审: 武德志 |
区属各社会组织:
为推进宿州市埇桥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以及《民政部关于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民发〔2015〕89号)规定,遵循“政府指导、社会参与、独立运作”的社会组织综合评估机制,依照评估指标和评估的工作程序,经申报自评、第三方初评和区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评审复核、公开公示等程序,共评出3A级社会组织3家,1A级社会组织2家。具体名单如下:
一、3A级社会组织
宿州市埇桥区沱河春光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
宿州市埇桥区三里湾街道纺织路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
宿州市百丽·宿州幼教园
二、1A级社会组织
宿州市埇桥区义乌商贸城商会
宿州市埇桥区金方幼儿园
希望获得等级的社会组织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提升内部治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其 他社会组织要以上述单位为榜样,对照相关标准,自觉加强内部建设,积极开展规范化建设评估活动,不断提高社会组织的公信力和综合能力。全区各级民政部门,要继续加强指导,积极推进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服务宿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宿州市埇桥区民政局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