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914/202407-00005 | 信息分类: | 负责人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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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民政、扶贫、救灾、优抚,个人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7-22 | 发布时间: | 2024-07-22 17:12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埇桥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刘妮娜在新闻发布会上解读《关于进一步完善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运作机制的实施方案》 | ||
审核人: | 初审:崔利娟     复审:尹成花    终审: 刘妮娜 |
问题1:请问救急难互助社成立的意义是什么?
埇桥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刘妮娜回答:
成立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是深化社会救助改革的重要探索,是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推进社会救助提质增效、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抓手和有效手段。互助社对接受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政府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一定特殊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补充救助,对不符合政府救助条件但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等低收入人口给予应急救助。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积极开展急难救助,及时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成为低保等政府救助的有益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