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3191914/202410-00016 | 信息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
| 内容分类: | 其他,民政、扶贫、救灾、优抚,个人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民政局 |
| 成文日期: | 2024-10-10 | 发布时间: | 2024-10-10 15:24 |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 名称: | 关于宿州市埇桥区人大十一届三次会议第6号建议的答复 | ||
| 审核人: | 初审:丁惠     复审:尹成花    终审: 路晓东 | ||
马光辉代表:
我单位对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农村老人服务体系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所提到的情况一样,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城镇老年人的精神文化和健康生活水平得到很大的提高,但广大农村老年人老无所依问题越来越严重,中共中央国务院在2024年一号文件中也提到需要提升乡村建设、治理水平。民政部门发挥部门职能精准施策关爱服务特殊困难老年人,其中也包括农村留守老年人,积极破解养老难题,围绕养老服务工作目标,精心谋划,认真实施,我区养老服务质量取得有效提升。
一、制定特殊老年群体关爱制度。一是建立探访制度。完成农村老年人联系人登记簿,建立农村留守、独居老年人信息台账;对辖区内有意愿的留守、空巢、高龄、失能失智等特殊困难老年人进行每周一次的探视走访。二是建立主动发现机制。依托数据平台,推进人口基本信息、婚姻信息、社保信息、低收入人口信息、残疾人证信息、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和服务保障信息等跨部门数据归集共享。通过“皖事通办”和各部门服务平台,提供养老服务政策咨询、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便民养老服务。建设完善埇桥区智慧养老大数据平台,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数据库,保障数据质量,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对象与基本养老服务精准匹配机制,对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申领等事项实行“免申即享”,实现“政策找人、服务上门”。
二、创新农村老人供养方式。一是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逐步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参考《安徽省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建议清单》出台《埇桥区加快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的实施方案》(埇民发〔2021〕41号),2023年埇桥区改造目标为2272户,目前已全部完成,2024年改造目标为2820户,此项工作正按计划有序推进。二是实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签约照护服务。埇桥区民政局摸清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底数,了解人员情况,指导乡镇人民政府、村委员会干部、分散特困人员、照料护理人在征求分散特困人员意见的基础上,规范签订四方照料服务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相关职责,确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并着力建立健全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标准规范和监管机制,不断提升服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特困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完善养老服务设施。一是改造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会同财政局、发改委出台《关于印发埇桥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的通知》,改造升级特困养老服务机构硬件设施设备,对乡镇(街道)敬老院进行基础设施适老化改造,筑牢特困供养机构安全基础,改善特困供养机构居住环境,提升特困供养机构管理服务质量。二是打造村级养老服务站。2021年区民政局试点三个村级养老服务站点,2022年建设运营13个村级养老服务站,村级养老服务站点为老人提供助餐、娱乐等养老服务,形成“日间统一照料,夜间分散居住”的服务模式,为老人提供中、晚两餐,以及娱乐、学习、健身、医疗、保健和精神慰藉等服务。
四、加强敬老爱老等文明乡风宣传。结合“敬老月”、民法典宣传月、全国“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组织民政系统党员干部,以及发动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深入养老服务机构及各村(社区),开展普法宣传,通过面对面讲解、发放宣传手册、悬挂横幅等方式,做好老年人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弘扬敬老爱老孝老的文明乡风。
针对您提出的农村留守老人的4条建议,埇桥区民政局也会认真对照,查漏补缺,按照上级政策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努力解决农村留守老人问题。埇桥区将逐步健全社区养老服务站工作人员的配备,推广建设专业队伍为社区居民提供各项一体化服务,同时埇桥区民政局将加大敬老爱老孝老宣传力度,在政府、社会和家庭的共同努力下实现养老事业的持续发展。
感谢您对埇桥区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埇桥区民政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关注农村留守老人养老问题,推进埇桥区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更好满足留守老年人多层次、多元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埇桥区民政局
联系电话:0557-3312810